2008年11月4日,寿县隐贤镇姚祠村孙某等50余户村民到县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投诉,反映购买的化肥使用一个多月后,油菜和小麦出现苗小、苗瘦的情况,怀疑化肥质量有问题。12315申诉举报中心将孙某等50余户村民投诉转至该县消协。
寿县消协于2008年11月11日召集投诉人代表、经销商、生产厂家进行调解,经过消协工作人员一天的耐心工作,最后达成协议,50余户农民共获得补偿款人民币4万余元。
本案中,农民买到质量不达标的农资产品,影响了农民农作物生长。2008年,经过消协工作人员的努力,各级农业部门在农资打假行动中,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坚决维护农民兄弟合法权益,有力保障农民收入稳定增长,为新农村建设营造了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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