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案谈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司法认定

更新时间:2019-09-18 05: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案情】2009年农历十月份,被告人吴林喜开出每月一千元工资的待遇,雇请被告人胡金秀帮其清洗五粮液、剑南春白酒空瓶,并教授给胡金秀清洗的方法。胡金秀同意并在鄱阳县柘港乡金潭村委会被告人彭秀青姐夫的房子内清洗了一段时间酒瓶后,吴林喜见胡金秀清洗
【案情】
2009年农历十月份,被告人吴林喜开出每月一千元工资的待遇,雇请被告人胡金秀帮其清洗五粮液、剑南春白酒空瓶,并教授给胡金秀清洗的方法。胡金秀同意并在鄱阳县柘港乡金潭村委会被告人彭秀青姐夫的房子内清洗了一段时间酒瓶后,吴林喜见胡金秀清洗得很彻底,便进一步提出让胡金秀帮其用低档绵竹大曲酒直接装入清洗好的五粮液、剑南春白酒空瓶内,灌制成假冒五粮液及剑南春白酒。之后,由吴林喜负责低价购入绵竹大曲,并将灌制假酒所使用的五粮液、剑南春酒包装及商标等原材料运送至制假窝点,然后由胡金秀负责洗瓶、灌装、封瓶、装盒等一系列的工序。在此期间,彭秀青有时也会来给妻子胡金秀帮忙打下手、搬货卸货等。至2010年1月14日,鄱阳县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的线索将该制假窝点查获,并当场扣押了剑南春白酒543瓶(52%vol、500ml)、五粮液白酒314瓶(52%vol、500ml)、绵竹大曲白酒420瓶(52%vol)及若干制假原材料。经鉴定,所查获的五粮液白酒及剑南春白酒均为假冒产品,所使用的外包装等材料亦属假冒,其中假冒五粮液白酒314瓶价值人民币159 826元、剑南春白酒543瓶价值人民币194 394元,总价值人民币354 220元。

另查明,“五粮液”、“剑南春”商标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注册登记,且系驰名商标。其中“五粮液”商标注册有效期已续展至2018年9月13日,已转让给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剑南春”商标注册有效期已续展至2015年10月6日。

【意见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2009年,被告人吴林喜先后雇用被告人胡金秀清洗五粮液、剑南春空酒瓶及为其生产假酒,由吴林喜负责提供制假原材料、胡金秀负责洗瓶及生产工序、被告人彭秀青帮忙装箱、搬货。三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三被告人行为均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评析】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所谓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主要特征是: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商标管理制度。商标是特定商品的标志,代表着生产厂家、产品质量、厂家信誉。商标通常用文字、图形或者二者兼用组成。经过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它体现的是商标权人对商标的专用权。注册商标只准商标注册人使用,排除其他任何人非法使用。除非得到商标注册人的使用许可,任何人都不准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这个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各种不同种类和同种类的商品,由于产品、厂家、质量有别,产品信誉有别,进入市场后的销售状况有很大不同。商标是商品质量与厂家信誉的标志。一些生产厂家和商业部门为了推销质量低劣的产品及积压已久的商品,假冒其他厂家已注册的优质产品的商标,冒名顶替,欺骗顾客,大大损害了注册商标厂家的商标专用权和产品信誉,破坏了社会主义的商标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商标管理法规,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本罪的本质要件是行为人“在同一种商品上未经他人许可擅自使用与他人已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他人未经注册的商标相同的商标,或在不同种类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在同类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类似的商标,或经商标专有人许可,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行为,都不构成犯罪。

使用经过商标注册人允许而转让的注册商标的行为,与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具有本质的不同。不少名牌产品由于生产该产品企业的生产能力有限,不能满足市场要求,另外一些企业的设备则闲置或生产能力过剩。适应改革的需要,名牌厂家与其它企业联营,合作生产同一商标标识产品的情况愈来愈多。依照法律,这种注册商标转让的行为应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报商标主管部门备案。但实践中,商标注册人与使用人之间往往并未签订正式书面合同,也未报商标主管部门备案。还有的商标所有权人即许可人并未依法监督被许可人保证使用其注册商标的产品质量。另外,有的许可人提出了许多附加条件,因而常发生有关注册商标的使用纠纷。在这种情况下,应严格区分商标使用纠纷和假冒注册商标犯罪这两种不同性质行为的界限。 [page]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个人与单位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并且主要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包括城市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

4、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构成。行为人在主观上出于营利目的,或者出于谋取某种权益、荣誉及破坏他人信誉的目的,擅自把伪造、仿造的与其它工商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业者的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用在自己生产或者经销的同一种商品上,以假乱真、冒充出售的行为。

本案中,被告人吴林喜、胡金秀以非法营利为目的,未经“五粮液”、“剑南春”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货值金额高达354 220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告人彭秀青明知胡金秀实施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而提供帮助,其行为亦触犯刑律,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吴林喜系策划、提议者,被告人胡金秀系直接实施者,二人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彭秀青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应予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彭秀青的家属为减轻其罪责,主动交纳了二万元罚金,本院予以认可。鉴于被告人彭秀青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改表现,且实施犯罪行为的情节较轻,对其适用缓刑应不致再危害社会。

综上,依法判决:一、被告人吴林喜、胡金秀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二、被告人彭秀青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作者: 陈丰华 方红水 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消费维权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04571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被认定为假冒商标罪
正常是要判刑的。看具体数额和情节,有二档:3年以下、3-7年
假冒注册商标罪
刑事犯罪还是要找律师介入提供帮助。
假冒注册商标罪
律师辩护。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假冒注册商标罪
员工一般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除非是直接的侵权人。
写一封上访信要多少钱?
建议委托专业人员代书
当时没事让司机走,怎么办
各方可以依照事故的类型自愿协商处理事故赔偿事宜。
假设出售有旅游景点标志的纪念品是否属于侵权行为
你好,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若出售本就违法产品则涉嫌刑事犯罪
我是开超市的顾客买到过期食品吃了说上下泄要求赔偿
如果超市与顾客在赔偿金额上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首先,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相关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其次,顾客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由行政部门介入处
销售假货处罚标准
销售假货处罚标准
消费维权案例
学校说学生电动车不能停在老师停电动车的地方,但我不知情,把我车锁了
如果认为学校锁车行为违法,可收集证据并向教育部门投诉。同时,可联系律师了解维权途径,包括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赔偿。选择处理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和证据情况而定。
有人雇佣未18岁的人
如果违法雇佣未成年工,会受到以下处罚:首先,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并可能处以罚款。其次,如果情节严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能会吊销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因
请问账号交易被骗了800怎么办,能报案吗
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报案、收集证据并寻求法律援助。选择处理方式时应考虑证据充分性、案情复杂性及个人能力,通常先尝试自行收集证据并报案,如无法解决再寻求专业法律援助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