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个人信息安全

  个人信息的泄露已呈决堤之势,个体在社会生活中急速“被透明化”,然而,个人信息安全却缺少专门法律规范。从现实情况看,我国迫切需要制定一部专门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

热点专题 第19期
2013年新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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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房信息遭泄露 我们的信息还安全吗?

  最近,如家开房记录遭泄露让一部分人人心惶惶。由于wifi服务器等原因,第三方能够通过漏洞获取如家、汉庭等连锁酒店的开房信息,身份证号、开房日期等都能查到。这一消息既让人担心信息安全,又让人觉得有婚外情的人士看到这一条应该收敛一些了。

  如家、汉庭等酒店开房记录遭泄漏。包括如家、汉庭等在内的多家酒店集团全部或者部分使用了浙江慧达驿站网络有限公司开发的酒店WiFi管理、认证管理系统,而慧达驿站在其服务器上实时存储了这些酒店客户的记录,包括客户名(两个人的话都会显示)、身份证号、开房日期、房间号等大量敏感、隐私信息。结果因为某种原因,这些信息是可以被黑客拿到的。

  事实上,在10月8日,厂商已经对漏洞事件做出说明,承认住客验证登入酒店无线网络的信息同步技术存在安全隐患。浙江慧达表示已在第一时间完成系统升级,漏洞已修补。

  我们的信息还安全吗?

  我们且不管这次的开房信息泄露事件是谁的责任,谁该为此负责,供应商和酒店是否构成犯罪,我们更关心的问题是:我们的信息还安全吗?

  在享受高科技带来便利的同时,网民也深受个人信息泄露之苦。据上海社会科学院信息研究所的一项调研显示:97.4%的受访者表示曾收到垃圾短信或骚扰电话,六成受访者认为个人信息环境不太安全…更多>>

个人信息五种方式被泄露

  根据此前央视3·15晚会曝光的内容,整理了个人信息五种方式被泄露:1.移动公司出售个人信息。每条8分钱十分钟能发1.5万条。央视记者在暗访中发现,济南移动的垃圾短信业务为800元/万条,平均每条8分钱。自己发送小区短信、将数据库出售给广告公司、利用仪器精准定位向手机漫游用户发送…更多>>

个人信息泄露后的六大后果

  1.垃圾短信无数。小区短信就是以基站作为发送中心,这一发短信系统每十分钟可以发送1.5万条。2.违法违规信息传播。比如“外企公司开增值税发票、提供无担保等”,此类信息常有。3.诈骗公司诈骗。几百元的东西,却被诈骗公司轻而易举的卖了2000多元。4.洗黑钱。网上有声称卖手机等店铺,实际上他…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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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

个人信息买卖利益链形成的背后

个人信息频频被买卖、普通民众屡屡遭诈骗,究其原因,就是由于其背后存在着灰色的利益链。但是,个人信息泄露屡禁不止,除了经济利益驱使之外,公民信息保护意识缺乏、相关法律机制不健全、行业监管乏力等也是导致此类案件频发的重要原因。利益驱使信息买卖盛行。在信息时代,信息能够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导致一些不法分子置法律于不顾,通过滥用个人信息来谋取巨额利润。公民信息保护意识缺乏。相关专家认为,个人信息被泄露、盗用和滥用,与许多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强有直接关系,他们经常会在有意无意间将个人信息泄露出去…更多>>

国外如何保护个人信息权

我国首个个人信息保护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将于2013年2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最显著的特点是规定个人敏感信息在收集和利用之前,必须首先获得个人信息主体明确授权。实际上,国外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已取得不少进展,能为我们提供很多借鉴之处。美国多采取行业自律模式。2005年,该国通过一批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如《隐私权法》《信息保护和安全法》《防止身份盗用法》《网上隐私保护法》以及《消费者隐私保护法》等。2011年4月,美国一些重量级的参议员又提出关于在线综合信息保护立法的议案…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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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标可依” 我国首个个人信息保护国家标准

  据上海社会科学院信息研究所的一项调研显示:97.4%的受访者表示曾收到垃圾短信或骚扰电话,六成受访者认为个人信息环境不太安全。层出不穷的案例表明,网民缺乏信息安全知识普及教育、不法分子利用个人信息谋利甚至形成灰色利益链、缺乏有效的保护机制成为个人信息泄露严重的主因。个人信息泄露,轻则影响心情,重则危及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因此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势在必行。

  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应当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立体保护伞。具体而言,政府工作人员当起表率作用,把保护公民信息当作职业操守。为此,除了加强保密教育,形成保密观念之外,还应健全监督约束机制。既要打击泄露公民信息的行为,更应全程监控收集、使用和披露公民信息的行为,从源头上遏制缺口。对公民个体而言,应该具有一定的保护个人信息的意识。认真关注信息安全知识,在上网注册、登记填表时注意个人信息的保护。当个人安全信息遭遇侵害时,应当挺身而出,坚定与此类现象作斗争。

  我国首个个人信息保护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将于2013年2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最显著的特点是规定个人敏感信息在收集和利用之前,必须首先获得个人信息主体明确授权。

  这项标准明确要求,处理个人信息应有特定、明确和合理的目的,并在个人信息主体知情的情况下获得个人信息主体的同意,在达成个人信息使用目的之后删除个人信息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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