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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什么拯救你,我的教授?

第68期
导读:前不久,一网友爆料“川美副教授在馆子里亲吻年轻女人遭偷拍”。不久后,四川美术学院就网络举报该校副教授餐厅“骚扰”女学生一事做出回应,决定禁止其参加该校任何教学、科研和学术活动,降低其退休待遇,支持学生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那么,你认为校园师源性骚扰频发究竟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该如何整治“摧花黑手”?本期《专家说法》邀请到李加刚律师详解其中一二。

“熟”是滋生性骚扰的温床

10月11日下午,一网友爆料“川美副教授在馆子里亲吻年轻女人遭偷拍”。据爆料称,爆料人和同学一起在川美南门外的味尝轩吃饭时,看见川美副教授、批评家王某某和两名年轻女子吃饭。爆料人称两名女子看外表应该是在校学生。在吃饭期间,王某某多次对两女性进行身体接触,女性有反抗,但是王某某一直没有停止。

12日,四川美术学院就此进行了官方回应,称10月11日,网友通过网络举报我校退休教师王某某在校外公众场合行为失范,有关媒体进行了转载报道。学校对此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调查。经查,网友举报内容属实。王某某为川美退休教师,其行为严重违背了国家教育部、重庆市教委和学校有关教师师德师风的基本要求和行为准则,造成了严重的不良社会影响,败坏了教师声誉,损害了学校形象。

有些调查研究表明,在被性骚扰的案件投诉中,大部分都发生在熟人之间。其实仔细想想也不难理解,如果在公交车上或者地铁里,有人伸出“咸猪手”对女性进行骚扰,会遭到周围群众的鄙视、曝光甚至责骂,然而如果下手的对象是熟人,那么就更有机会在私密的空间单独相处,并且很多女性碍于情面不会太激励的反抗或者宣扬,这样也让这些人更胆大妄为。

新闻中提到,王某某在接受采访时说两位女生是与他“非常熟”的学生。学生们作为一个单独的群体,较少地接触复杂的社会,相对而言不容易给陌生人留下下手的机会,所以熟人更有可能也更有机会下手。我想,王某某应该也是利用这一点才能得手的,而且由于年长,王某某还可以像新闻中那样,将自己对女生动手动脚甚至强吻说成是在“哄她们”,以此作为托辞来为自己开脱,从而试图逃避后果。

双方地位不对等容易滋生性骚扰

性骚扰除了容易发生在熟人之间,有的男性还会利用其在权利、职位、经济等方面的优越条件,对其女下属或有求与他的办事人员趁机揩油,严重的还会故意对女性行使骚扰手段,使得其不敢或者不能反抗。这些人就是抓住了女性投鼠忌器的心态,肆意在公开场所对相熟的女性进行性骚扰。这类人之所以不敢公开在陌生人面前骚扰,实际还是害怕法律的制裁。

目前的社会现状,的确会让一部分位高权重者丧失道德底线,利用各种手段对下级或学生采取这种卑鄙的手段,达到自己猥琐的目的。新闻中的王某某与被骚扰的女生就属于双方地位不对等,据他本人介绍,当天有人带话说有两名女生要与他交流,因此约在一起吃饭,而他有带着这两名女生在网站实践,所以与他非常熟。尽管王某某变成自己没有权力迫使两名女生做什么,但实际上,他带着学生去网站实践,这就形成了工作关系上的不对等;而且他又是学校的老师,那么在教学上也形成了不对等关系。所以,他与两位女生的不对等关系是非常明显的。

强吻也会构成犯罪

通过新闻我们可以了解到,王某某在公共场所故意强吻女性敏感部位,且遭到女性的反抗,是属于违背妇女意志的一种凌辱人格的行为。其强吻行为已经构成性骚扰了,情节严重的会涉嫌犯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的暴力包括殴打、捆绑、摁压等,猥亵包括抠摸、亲吻、搂抱等。所以强吻完全可能触犯刑法。

其实,强吻女性后被定罪的案例并不少见。今年3月初,一名女顾客到开网店的陈某的住处选购商品,陈某趁对方挑选时毛手毛脚,强抱被害人,拍打她臀部、亲吻右颈,事后将对方2000元(新台币)购物款退还。高雄地院审理后依违反“性骚扰防治法”处他拘役50天。今年10月底,25岁的江西籍男子张某与多名老乡在大排档喝酒。张某将同厂的王某抱住并强吻,后因涉嫌猥亵他人,被处行政拘留5天。不管是发生在熟人还是非熟人之间的案例都不少,男子强吻前女友、经理强吻员工被判刑的都有。

在公共场所猥亵妇女尤其恶劣

从网友偷拍的照片中不难看出,王某某当时是用双手按住女生头部进行亲吻的,期间还摸了女学生的胸部。据在场网友爆料,吃饭过程中,王某某对两名女学生进行了多次身体上的接触,女生有反抗的举动,但是都没能阻止对方。

所谓猥亵妇女,是指对妇女的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等行为。王某某对两名女学生进行了强制抚摸和亲吻的行为,所以已经涉嫌猥亵妇女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在公告场所对妇女实施猥亵时属于性质非常严重,影响十分恶劣,是对社会危害性极大的违法或犯罪行为。该类行为的发生极容易造成社会恐慌,造成女性的极度恐惧与不安全感,所以属于法律所绝对禁止的。王某某对女学生进行猥亵是在饭店的大厅中,属于公共场所,所以他的行为还涉嫌加重情节。

面对猥亵不低头,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一旦有女生被性骚扰,应该立即制止该违法行为,要义正言辞的拒绝并斥责,决不能半推半就,或害怕担心失去相关的利益。情节严重可以立即报警。从照片中不难看出,新闻中的被害女学生在被猥亵后默默低着头,很委屈的样子。其实她大可以直接反击,在王某某伸出“咸猪手”的时候当即推开,或者向旁边的食客求助,说明情况。

而警方接到该类案件应该更加重视,第一时间对当事人予以处理,对涉案男性者在调查取证结束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情节严重予以刑事立案并追究相关责任。

这种身为教授的高职人员,居然对该行为如此坦然,这只能证明是一种法盲的表现,没有法律意识,也更反映出其一贯作风。所以需要我们更应该对这类高文化水平的人员予以普法教育,让《妇女权益保障法》落在实处,确实保护妇女不在收到骚扰和歧视。

专家结语

随着我国关于妇女权益的重视,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将性骚扰写入法律中,无疑给出了一个积极的信号,进一步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妇女权益保障法》还明确规定: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妇女组织投诉,妇女组织应当维护被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有权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依法查处,并予以答复。

对有经济困难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妇女,法律则规定,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所以女性朋友在今后工作学习过程中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让所有性骚扰者都受到法律的严惩。(责任编辑:游航)

本期说法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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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加刚律师 江苏-苏州

专长:房产纠纷,工程合同

律所:江苏和舟律师事务所

简介:李加刚,江苏苏州和舟律师事务所业务主任、合伙人律师,擅长处理建筑工...详细介绍>>

本期关键词:性骚扰侮辱妇女罪

声明:未经许可,请勿转载;授权转载请注明 来源:找法网 作者:李加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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