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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如何解救受虐儿童

第4期
导读:近年来,我国各地的虐童案件频频发生。被虐儿童,除了肉体受到伤害之外,伴随而来的是长期的成长阴影,现阶段孩子们受虐的情况已不容忽视,如何才能保障孩子们的合法权益,让他们远离暴力,健康成长呢?找法网最新一期专家说法邀请资深专家王琮玮律师为您解答法律如何解救受虐儿童。

案例分析

温岭虐童案

浙江温岭虐童案引起全国各地的高度关注,目前女教师虐童案嫌疑人已被报请批准逮捕。

女教师虐童照片一出来,引起网友的一片骂声,怎能对如此可爱的儿童做这些事情呢?当公安机关介入调查依法对两名涉案女教师做出处理,以虐待幼童的颜某涉嫌寻衅滋事,予以刑事拘留,另一名参与拍照的女教师童某因寻衅滋事被处罚行政拘留7天。网友大呼不理解,为什么虐待儿童的行为最终是以寻衅滋事罪拘留?寻衅滋事罪又是怎样的罪名呢?为什么不能定罪为虐待罪呢?我国有虐待儿童罪吗?

专家解答

一、虐待罪:根据刑法第260条,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虐待罪是发生在家庭成员间的犯罪,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存在一定的亲属关系和扶养关系,如夫妻、父子、兄弟姐妹等。虐待非家庭成员的,不构成虐待罪(但如果因虐待行为直接给被害人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危害严重,构成其他犯罪的,可以按其他犯罪论处)。

二、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三、在本案件中,教师不是属于被侵害对象的家庭成员,不能成为虐待罪的侵犯主体;我国原则禁止虐待儿童的法律法规很多,比如《宪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但大多是倡导性的,不足以保护儿童免遭伤害,因寻衅滋事是一个口袋罪,而因虐待学生儿童,的确情节恶劣,满足寻衅滋事罪的条款,可按本罪处罚。

四、随着虐待儿童事件揭发和显露得越来越多,虐童行为入刑,是放宽虐待儿童的入罪标准,“将没有造成死伤但是性质恶劣的,或者有可能对儿童造成伤害的行为予以定罪,这是法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虐待儿童的情形

虐待儿童的情形一般包括身体虐待、精神虐待、性虐待和疏忽四种类型。

一、身体虐待:是指照顾者对儿童所造成的非意外性身体伤害,而导致其死亡、外型损毁、身体功能损害或丧失,或是让儿童处于可能发生上述伤害的情境中。此外,也包含过度及不符合年龄、不适合情境的管教或惩罚;

二、精神虐待:包括辱骂、恐吓、威胁、藐视、排斥儿童,或是持续对子女有不合情理的差别待遇;对儿童的福祉漠不关心,而导致或可能导致其身体发育、智能、情绪、心理行为及社会…等各方面发展产生明显的伤害;

三、性虐待:指成人以儿童为性的刺激对象,而发生任何与儿童性的接触。也包含加害者年龄在18岁以下,但其年龄长于受害者或对于受害者居于控制或强势的地位;

四、疏忽:因无知、无意或有意不加注意,而忽视儿童的基本需求,以致照顾不当,使儿童的身心受到伤害或可能受到伤害。

虐童该如何定罪

1、父母或家庭成员虐待儿童的情况。

定罪:家庭成员的虐待,定罪是虐待罪;量刑: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学校、幼儿园老师虐待儿童的情况。

定罪:因《未成年保护法》、《刑法》等对非家庭成员虐待儿童,没有明确规定,大多是引导性条款,在此情况下,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一般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受虐儿童如何求救

一、如果遭到父母或者家庭成员的虐待,孩子一般由于小或者害怕等多重原因,不敢告知他人,作为家庭的其他成员或者邻居等需要伸出帮助之手,劝解或者报警解决。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未成人的合法权益的,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另行确定监护人。同样地,如果在社会或者学校遭到虐待,要及时告知父母,报警解决问题或者通过法律诉讼要求承担责任。

二、寻求帮助:因为现在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款处罚虐待儿童的相关当事人,虐待事件频发,寻求社会帮助和法律帮助是必经之路。现实生活中,主要通过以下的几种方式:

1、在微博或者论坛上发布事情真相,最好核实事情的真实性以后在做,避免被某些别有用心之人恶意炒作。可以把信息报给当地媒体和当地执法部门。

2、联系当地的政府部门,电视、报纸、广播等各种媒体,直接打电话是一种比较不错的方式。

3、如果当地有比较好的慈善机构的话,尽量和慈善机构联合,需求他们的帮助

4、请求各种靠谱组织调查虐待儿童的真相,并在处理过程中注意保护受害人的隐私和心理承受能力,这一点非常重要。

如何整治虐童现象

1、对父母来说,首先需要转变观念,“不打不成器”的传统观念,比如打手心、打屁股、罚站等,但很少有人考虑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应该转变教育观念,以科学合理的方式给孩子一个明朗的心理晴天。其次,父母也应该及时与自己的孩子沟通了解,以更好地发现孩子的想法。

2、要减少虐待现象,需要全社会共同的努力。儿童虐待救治工作要深入系统开展,就需要由国家牵头,成立相关的专业部门专门从事这项工作,国家层面可以建立儿童虐待防治机构,政府要重视保护儿童的公益事业,在政策、资金等方面鼓励民间组织参与。

3、建立具体可操作的法律体系和完备的儿童服务体系应对儿童虐待问题。如从法律角度可考虑单独设立“虐待儿童罪”,改自诉为公诉,同时采取降低入罪门槛和加重处罚的措施。另一方面,借鉴国外经验尝试设立强制报告制度,要求教师、医生、邻居等在得知虐童行为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向政府报告,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以提高全社会共同应对虐童行为的主动性。

专家结语

儿童是社会的希望,是国家未来的栋梁,儿童成长的健康状况直接影响着国家未来的发展。如何保护儿童健康成长,是每个社会、每个国家都应高度重视的问题。我国几前年以来的体罚教育模式显然已经不合时宜,理应淘汰,虐待儿童的现象更应该杜绝。面对这难题,法律要更加完善,社会、学校、家庭也应该承担起一定的责任,共同为儿童的成长创造良好的、没有暴力的环境。

本期说法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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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琮玮律师 北京-北京

专长:妇幼权益

律所:京师律师事务所

简介:  王琮玮律师,中国首批注册安全工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详细介绍>>

本期关键词:虐待儿童

声明:未经许可,请勿转载;授权转载请注明 来源:找法网 作者:王琮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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