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为三个十级伤残,交警认定为次要责任,被告为主要责任。向法院提请的标的额还包括这已付的6万吗?
更新时间:2023-01-23 22:38:11
问题描述:
受伤者是原告,被认定为三级10级残疾,被交警认定为次要责任,被告为主要责任。被告的车主在住院期间支付了60000
医疗费用,被告只支付了
强制保险。6万医疗费用中的一部分不应该由车主补偿,对吗?提交法院的标的物的金额是否也包括已支付的60000?强制
保险是12万元。现在车主不能收回6万元。那么目标金额是180000?还是17万?或者从60000中扣除120000?当地律师有不同的意见。请给出准确的答案。非常感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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