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调解书
更新时间:2019-01-26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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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当事人愿意调解的,可以当庭进行,也可以休庭后进行。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仲裁庭应于七日内制作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签收后,调解书即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书一般应有以下内容:(一)案由;(二)协议内容;(三)仲裁费用的分担;(
当事人愿意调解的,可以当庭进行,也可以休庭后进行。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
仲裁庭应于七日内制作
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签收后,调解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书一般应有以下内容: (一) 案由; (二) 协议内容; (三)
仲裁费用的分担; (四) 本调解书送达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
强制执行。在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参阅文件: 《北京市
劳动争议仲裁办案规范(试行)》(京仲委字[19]4号,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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