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调整范围

更新时间:2014-11-04 11: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案例】孙某与A公司于2012年7月11日签订《协议》,协议规定:孙某负责B区超市及商店蒙牛奶业务,劳务报酬按销售额5%提成,每月据实结算。孙某在负责片区内自行聘用人员,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孙某承担,在每...

  【案例】

  孙某与A公司于2012年7月11日签订《协议》,协议规定:孙某负责B区超市及商店蒙牛奶业务,劳务报酬按销售额5%提成,每月据实结算。孙某在负责片区内自行聘用人员,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孙某承担,在每月初由A公司预支费用给孙某聘用的人员,月底在孙某提成款中扣除。孙某2012 年8月聘用王某在某超市从事蒙牛促销员,报酬按王某每月销售总额的2%提成,发放形式根据A公司与孙某签订的《协议》,由A公司预支报酬给王某。2013 年2月,该超市蒙牛牛奶撤架,王某不再从事促销业务。王某认为A公司作为劳动关系用工主体,应该支付其双倍工资、经济补偿和缴纳社会保险。由于意见不一致,王某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款的规定,裁决如下:驳回王某的仲裁请求。

  【案例分析】

  本案焦点主要是王某与A公司劳动关系是否成立。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A公司与孙某签订的《协议》,从劳动关系及劳务关系的法律特征表现来看,双方形成应为劳务关系,而王某按照与孙某口头约定,促销蒙牛牛奶,按促销额2%提成,取得报酬,服从超市的规章制度,形成的关系应为劳务关系。

  因此,对王某要求A公司支付其双倍工资、经济补偿和缴纳社会保险的请求,仲裁委依法不予支持。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律师解答动态
领取职工养老金后取消离任村干部补贴,可能是因为政策规定不能同时享受。你可以查看当地有关离任村干部补贴
您好,您的问题需要详细了解具体情况后才能给予回答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5分钟前
电话卡异常暂停服务,可能是欠费、违规使用等原因。你先自查是否欠费,若欠费就赶紧缴费。要是没欠费,回忆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7分钟前
抖音被永久封禁且三年不能自然注销,先看封禁通知有无说明理由。若因误判,可收集能证明账号合规使用的证据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3分钟前
先搜集能证明这是工抵房且你已交维修基金的证据,像合同、付款凭证等。接着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说明房子实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4分钟前
你大概率是遭遇诈骗了。诈骗分子常以资金冻结为由,诱使受害人转账解冻。别再按对方要求操作或转账,更别泄
陆燕律师
陆燕律师
14分钟前
若公司的行为导致她离职,她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孕期工资、生育保险待遇损失等,同时可视情况决定主张经济补偿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