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更新时间:2015-03-12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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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问:张斌是某科技服务公司的一名技术人员,企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时另外约定了一份《保密协议》,协议中与张斌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规定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三年内,不得到竞争对手公司工作或自己开...
问:张斌是某科技服务公司的一名技术人员,企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时另外约定了一份《保密协议》,协议中与张斌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规定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三年内,不得到竞争对手公司工作或自己开业生产同类产品。张斌认为单位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过长,并且竞业限制期间也没有约定补偿标准,这样会给职工的生活带来很大影响。他想知道,单位的这种约定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答:据天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竞业限制,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期限,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相关人员到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依据上述规定,说明企业与张斌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有不符合规定之处,一是约定竞业限制期限超过两年;二是没有约定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政策规定,调整为竞业限制期限不超过两年并约定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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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期限计算
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以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是劳动者个人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定程序包括辞退。但劳动者主动提交辞职书会丧失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权利。如果单位有辞退员工的意思并授意或诱骗员工提交辞职书,劳动者应警惕并谨慎书写辞职书。
另外,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1.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如超过工资发放日期仍未支付工资或少支付加班费等。
3.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包括未缴纳或缴纳标准低于法定标准的情况。
4. 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如规定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或未经公司批准不得辞职等。
5.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 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7.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以及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