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标准与往年相同
依照惯例每年6月至10月,是高温补贴发放的季节。
今年补贴发放的标准与往年相同:
★从事露天工作,及工作场合的温度不能降至33℃以下的劳动者,每人每月能够获得150元的高温补贴。如需要按天折算的,则每人每天6.9元。
★用人单位还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但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抵高温津贴。
★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有些工厂的高温补贴是随工资发放的。
单位逾期不发将罚款
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应当合理安排劳动者工作时间,减轻工作强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者降低劳动者工资。
若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将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对高温津贴发放双方存在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也可以通过争议处理程序解决。
省人社厅提醒
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