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雇期间腰椎受伤 老板被判担责七成

更新时间:2014-02-17 10:3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新案】刘杰受雇于王涛经营部不锈钢加工店,专门加工不锈钢防盗网,在工作的过程中,因小孩玩耍不慎将氩气瓶推倒,砸伤刘杰致其腰椎骨折。在刘杰找王涛赔偿无果的情况下,刘杰一纸将王涛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新案】刘杰受雇于王涛经营部不锈钢加工店,专门加工不锈钢防盗网,在工作的过程中,因小孩玩耍不慎将氩气瓶推倒,砸伤刘杰致其腰椎骨折。在刘杰找王涛赔偿无果的情况下,刘杰一纸将王涛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因务工时遭受的各项经济损失56700元。近日,湖南省岳阳华容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这起因提供劳务受伤的责任纠纷案件。判决被告王涛承担70%的责任,赔偿各项损失39690元。

  被告王涛在华容县插旗镇墟场经营不锈钢加工,2013年10月1日,被告王涛打电话邀原告刘杰来华容县插旗镇墟场店里加工防盗网,伙食及加工工具材料由被告王涛负责,约定报酬按每平方米10元计算。2013年10月2日上午,原告在加工不锈钢过程中,因氩气用完,原、被告两人将新换的氩气瓶放置于带有坡度的门口,致使被告小孩玩耍时将氩气瓶推倒,砸伤原告刘杰腰部。原告刘杰受伤后,被告王涛随即将原告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为腰椎骨折。共住院35天,花费医疗费用9774.37元。住院期间,被告王涛支付了全部的住院医疗费用,并支付给原告住院伙食费等费用总计1400元。经鉴定,原告刘杰属于九级伤残。

  【说法】法院认为,被告王涛经营不锈钢加工而邀原告刘杰为其加工不锈钢防盗网,原告以自身的技能为被告提供劳务,被告指定原告的工作场所,且被告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工具,并为原告提供食宿,原告以每平方10元计算报酬,原告所提供的劳务是被告生产经营活动的一部分,足以认定为劳务关系,故对被告主张双方为承揽关系的答辩意见不予采纳。提供劳务者在从事劳务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提供劳务过程中提供劳务者对自身的人身安全负有注意义务,原告将氩气瓶放置于带有坡度的门口处,忽视了其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未尽安全注意义务也是本次事故发生的原因,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为此法院酌情认定原告承担30%的责任,被告承担70%的责任。在庭审中指定被告在开庭后十日内向法院递交重新鉴定申请并办理重新鉴定手续,被告到期未申请重新鉴定,且鉴定真实合法,予以确认。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判决被告王涛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刘杰的各项经济损失39690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劳动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80433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工厂上班左手小姆指断了接上算几级伤残?
您好,处理流程如下:1. 及时就医并保留相关证据;2. 向劳动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3.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级别;4. 根据鉴定结果申请相应赔偿;5. 如
意外死亡。我该怎么赔偿呢?
劳动者遭遇工伤的,可以先进行工伤鉴定,然后根据工伤鉴定结果进行工伤赔偿。
职业病患者享受的待遇有规定吗
职业病患者有规定待遇。具体操作:1. 向单位申请治疗、康复和检查;2. 要求调离原岗位并获妥善安置;3. 领取岗位津贴;4. 依法享受工伤社保待遇;5. 如有赔
工伤南京九级工资5500元的话能赔多少钱?
那么工伤赔偿工资如何计算的呢,具体如下: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
上班途中电瓶车爆胎,撞到路上的石墩上导致受伤,算工伤吗?
员工自己主责的仅是病假待遇;同等责任的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员工矿工了两天之后又犯了企业规定的严重过失,如何处罚
员工矿工并犯严重过失,应依法处理。首先,根据公司规定确定处罚措施,如警告或罚款。其次,若员工行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可考虑解除劳动合同,但需确保程序合法。最后,处
手臂划伤缝六针工伤能挂十级吗
您好,以专业鉴定机构鉴定为准。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