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见有的人受到人身或财产伤害就说要追偿精神损害赔偿,这样真的可以吗?对于可以追偿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四种情形。
我们都知道精神损害赔偿是受害人在向法院起诉时,因为加害人的行为在身体上或者心理上所受到的创伤而提出的赔偿请求,但是精神损害赔偿并不是提出来就能得到法院认可的,它有一定的范围,所以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提出有哪些情形是会被法院认可的呢?
找法网 2017-07-17 17:13
在遭受伤害后,一定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精神赔偿是不是都可以申请?....对于这些问题都是现实生活中对于精神赔偿较为常见的问题。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那么对于精神损害赔偿你又了解多少呢?例如适用精神赔偿的情形有哪些呢?精神赔偿的范围又是怎样的?什么情况下不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今天找法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精神损害赔偿专题,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解精神损害赔偿相关的一些知识,避免在以后索赔过程中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欢迎大家阅读!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见有的人受到人身或财产伤害就说要追偿精神损害赔偿,这样真的可以吗?对于可以追偿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四种情形。
我们都知道精神损害赔偿是受害人在向法院起诉时,因为加害人的行为在身体上或者心理上所受到的创伤而提出的赔偿请求,但是精神损害赔偿并不是提出来就能得到法院认可的,它有一定的范围,所以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提出有哪些情形是会被法院认可的呢?
请求国家赔偿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下文小编为您介绍。
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这些条件包括:
1、必须是行政机关,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侵犯人身权的情形。仅是侵犯财产权的,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2、必须造成严重后果。如果仅是精神损害而没有严重后果的,赔偿义务机关只需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只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才用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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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总看到过什么打小三的新闻,对于“小三就是婚外情。那么如果老公有了小三要离婚,作为老婆的你呢家要精神损害赔偿吗?找法小编将在下文为您讲解。
有钱有势有名以后,男人就有可能在外面包养小三,甚至小四小五。追求新鲜刺激倒也无可厚非;然而不能罔顾社会伦理道德,将包养情妇作为对自己能力的肯定,将领养小三作为自己对外炫耀的资本,更不能忽视国家的法律规定,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原配的痛苦之上。当作为老婆知道老公有小三要离婚,老婆能要精神损害赔偿吗?请看下文分析。
无论是在国内外,还是在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之间,对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问题都存在着不同的认识。那么,我们应如何正确理解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呢?
我国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的已经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解释》的确定,已经由原先的保护部分人身权和人格权扩展为保护人身权和人格利益,因为我国法律已经有了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的具体准确界定,所以本文将以该解释简单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3月8日颁布的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解释》)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四种情形:
实践中,并不是任何情况下人身受到伤害都可以要求对方进行精神损害的赔偿。关于这方面的赔偿,有一定的范围限制。那么你知道在什么情况下不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吗?而在哪些情况下又是可以要求进行赔偿的?
一、什么情况下不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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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受伤能否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是身陷交通事故纠纷中的人们普遍关注的事情。法律对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是怎么规定的?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怎么确定?详情请看下文。
道路交通事故中受伤或死亡的赔偿权利人,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物质、精神损失。在全国各地司法实践当中对交通事故引发的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里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支持程度,有较大差异。
精神损害赔偿是我们老百姓在实际生活中经常提起的词语,但是,这不意味着它适用于所有的侵权损害赔偿案,那么,医疗事故赔偿中是否该涉及精神损害赔偿呢?
肖像、名誉、荣誉以及贞操、婚姻家庭关系等方面利益的损害,这种利益的侵害不依权利主体是否具有生物学上的人身(生理或心理)为要件。我国《民法通则》第120条所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该条款即为精神利益受损赔偿的依据,医疗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一般不涉及精神利益损害赔偿的问题。关于人身损害的受害人请求精神损害的赔偿,在司法实践中不予支持。下面仅从理论的角度,探计一下医疗事故致人身损害的精神赔偿问题。
我们所知道的精神损害赔偿主要是基于侵权行为产生的,然而法律规定的侵权精神损害赔偿下面还有一些细小的分类,包括违约侵权损害、非可赔偿性精神损害等等。
依据是否具备精神损害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责任构成要件,可将精神损害赔偿分为可赔偿性精神损害和非可赔偿性精神损害。可赔偿性精神损害指依法构成精神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的精神损害。否则,即非可赔偿性精神损害。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遭到非法的侵犯,从而导致自然人遭受精神上的痛苦和折磨。侵犯人应该对受害人进行一定的金额赔偿。那么,具体这个精神损害的赔偿额是如何确定的,这是大家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
(一)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原则
1.补充适用原则。此相当于"精神抚慰原则"。对于精神损害,首先应适用非金钱赔偿的方式,在非金钱的赔偿方式不能对受害人充分保护和对侵权人制裁的情况下,补充的使用金钱赔偿方式,对于受害人予以一定的抚慰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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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答
Q:我有老公精神出轨证据,他有家暴行为,我们有两小孩。都没正式工作。我想离婚。小孩都跟我,他会给抚养费吗:
A:小孩抚养权的归属,要看小孩的年龄,双方的经济条件、生活习惯、小孩以往的生活经历
Q:父母在工作单位煤气中毒死亡,父母有一子两女,单位在我们女儿没有到场签字的情况下把赔偿金给了我们的大哥,现在大哥不愿分割赔偿金,我们该起诉单位还可以要精神赔偿吗?还是直接起诉大哥要求分割父母赔偿金!
A:你们可以起诉你大哥要求分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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