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法网 2017-07-14 13:50
在生活中,我们在生病的时候,大多数都会选择去找医生给我们医治,但是在去找医生医治的时候,也是有可能因为疏忽,或者是过失,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那么医疗事故的鉴定标准是什么呢?医疗事故的鉴定流程是什么呢?关于这些问题,找法网“医疗事故鉴定标准是什么”专题将详细介绍有关医疗事故鉴定标准的知识,欢迎大家参阅!
(1)鉴定委员会成员是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的当事人或是当事人的近亲属;
(2)鉴定委员会成员或者其近亲属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
(3)鉴定委员会成员与医疗事故或者医疗纠纷当事人有其关系,可能影响鉴定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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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因为疏忽或者是其他什么原因,会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那么在发生医疗事故后,我们应当怎么样提起医疗事故鉴定呢?另外,医学会如何受理医疗事故鉴定,哪些医疗事故又不会被受理呢?根据相关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争议,在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学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组织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还有更多内容,请看下文。
1、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
2、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存在着疏忽或懈怠的过失行为;
3、患者所受的人身损害是医疗过失行为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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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答
Q:已经起诉一年多了,患者已经死亡两年多了,这时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做医疗事故鉴定吗?医疗事故鉴定有期限吗?
A:已经起诉了,鉴定不是由法院安排?由于医学专业性较强,建议复印并封存病历,复印客观病历,封存全部病历(主观病历+客观病历),找专业律师分析过错,若找不出过错,鉴定专家不会给你指出问题的
Q:我父亲今年六十一了 于今年四月份查出直肠腺癌 做检查没有任何的扩散迹象,于是立即进行了手术 手术不到一个月出现了肠漏的情况 医生说可能得第二次手术 请问这是不是医疗事故
A:导致肠漏的情况要看是不是因为医生手术失误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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