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关于印发《劳动合

更新时间:2019-07-06 18:5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劳动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关于印发《劳动合同鉴证和劳动争议仲裁收费及使用范围暂行办法》的通知作者:劳动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颁布日期:1989-04-01执行日期:1989

  劳动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关于印发《劳动合同鉴证和劳动争议仲裁收费及使用范围暂行办法》的通知

  作者:劳动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

  颁布日期:1989-04-01

  执行日期:1989-04-01

  【失效日期】1992-07-01

  通知

  根据一九八六年七月十二日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第三十条关于“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有监督、检查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的责任和权力”的规定,以及一九八七年七月三十一日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关于“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应当收取仲裁费”的规定,特制定《劳动合同鉴证和劳动争议仲裁收费及使用范围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劳动仲裁工作系新开办的业务,如在执行中经费确有困难,请各地财政部门在核定该部门公用经费时,适当考虑这一情况,予以解决。

  附:劳动合同鉴证和劳动争议仲裁收费及使用范围暂行办法

  一、劳动合同鉴证,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劳动合同进行管理、监督、检查的一种措施。劳动合同鉴证实行自愿原则,由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仲裁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各类企业、事业、机关、人民团体与职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季节工、农民轮换工)签定的劳动合同进行审查、鉴定,并予以证明。

  二、劳动合同鉴证包括以下内容:

  1.签定劳动合同双方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招收职工的规定,特别是签定劳动合同职工一方是否在十六周岁以上;

  2.劳动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当事人双方责任、权利、义务是否明确、可行;

  3.签定劳动合同的双方是否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4.签定劳动合同手续是否完备、文字表达是否清楚。

  三、劳动合同鉴证收费每份五元。鉴证费由企业从税后留利或利润留成中支付;机关、事业、人民团体等从预算外资金或经费包干结余中支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每年按劳动合同鉴证费总额的1%上交劳动部。

  四、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依照本办法向仲裁委员会交纳仲裁费。仲裁费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处理费。

  1.劳动争议案件每件受理费标准是:3人以下的,20元;4至9人的,30元;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50元。

  2.处理费按实际开支收取。主要内容包括:鉴定费、勘验费、旅差费、证人误工补助等。与直接处理本案件无关或超出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如差旅费标准)的开支不得列入处理费向当事人收取。

  五、受理费由申诉方在收到仲裁委员会受理通知后五日内预交(职工当事人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者除外),逾期不交的,按自动放弃申诉处理。处理费由当事人双方预付,预付金额由受理案件的仲裁委员会视案情而定,申诉方应在收到受理通知后,被诉方应在收到申诉副本后,五日内预付(职工当事人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者除外),结案后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按实际开支收取。

  六、经仲裁委员会裁决的案件,当事人一方败诉,一方胜诉的,仲裁费由败诉的一方负担;当事人部分败诉,部分胜诉的,仲裁费由仲裁委员会决定双方各自应分担的数额。

  七、败诉方当事人是职工且4人以上具有共同争议事由的,由仲裁委员会根据人数决定他们分别应负担的仲裁费数额。

  职工当事人一方,如交纳仲裁费确有困难时,可申请减交、缓交或免交,具体由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审批。

  八、败诉方当事人是单位的,仲裁费按下列办法支付:企业从税后留利或利润留成中支付;机关、事业、人民团体等从预算外资金或经费包干结余中支付。

  九、案件经仲裁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十、撤诉案件,仲裁费由申诉人负担。

  十一、当事人不得单独就仲裁委员会关于仲裁费的决定提起诉讼;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其仲裁费不予退还。

  十二、当事人依法申请复制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和仲裁文书,其费用由申请人负担。

  十三、劳动合同鉴证费和仲裁费主要用于仲裁活动经费开支的补助,包括:1.仲裁办案费(有旅差费、鉴定费、勘验费、证人误工补助、误餐补助以及其他费用等);2.文书表册印制费;3.专业设备购置费;4.资料费、宣传教育费等。

  十四、本暂行办法下达前,各地劳动仲裁机构鉴证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和仲裁费不作调整;本暂行办法下达后,鉴证费和仲裁费的收费标准按本办法执行。

  十五、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强劳动合同鉴证费和仲裁费的管理,专款专用,节约开支,不准用于劳动部门本身的奖金、福利等一切开支,要认真执行财务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并接受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

  十六、各地每半年应将劳动合同鉴证费和仲裁费的收支以及预决算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劳动行政部门应报劳动部。

  十七、各地可根据本暂行办法,制定本地的实施办法。

  十八、本暂行办法自一九八九年四月一日起执行。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仲裁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15612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实现劳动合同制度,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劳部发〔1996〕354号 1.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
劳动合同合期内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是可以解除的,但是要看是何种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分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
未签订劳动合视为订立劳动关系
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要签书面劳动合同,规定时间内没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其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我工伤鉴定9级,想解除劳动合可以解除劳动合吗?
视同工伤的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
我们拒绝这种劳动合不合法,提出的要求合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肩胛骨骨折。可以认为是工伤吗?
自己摔跤的还是别人撞倒的
一年后工伤员工拆钢板休息时怎样支付工资?还是病假工资
工伤期间的工资分以下两个情况处理:第一、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
网址也搜不到呀,怎么办
你好请问具体的情况是
使用了一年多两年时间因为剐蹭,撕掉改色膜发现原车漆在没有告知我要打掉的情况下擅自做主把原车漆用砂纸打
车漆刮蹭后,首先观看蹭伤的地方,是在汽车的前杠跟后杠还是其他什么位置;一般汽车的前杠跟后杠以及油箱盖为塑料的,漆面比较薄。如果蹭伤的话又不想去修的话可以购买点漆
您好我想问一下借一万一千块钱分24期还然后利息是2200合法的么?
民间借贷利息的计算是根据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息计算方式和借款期限计算的。如果合同约定的是月利,那就按月利率计算,再乘以借款月数;如果合同约定的是年利那就按年度计算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