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的月工资包含哪些项目
更新时间:2019-01-17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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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的月工资包含哪些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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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解一下,开除员工经济补偿金包括哪些?
1、员工被公司辞退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如下:
(1)按员工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2)员工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员工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经济补偿金按员工应得工资,按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5)员工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金;
(6)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法经济补偿金情形都有哪些
劳动者申请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
1. 劳动者因公司具有拖欠工资等情形而单方面与公司解约的;
2. 公司提议解约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3. 公司因裁员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 劳动者依照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 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 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进行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
5. 依照法律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哪些情况下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1. 非过失性辞退;
2. 经济性裁员;
3. 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4. 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5.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
6. 其他情形。
支付经济补偿的具体情形包括:
1.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