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时,双方当事人需提供以下文件:
(一)大陆人士:
1、本人的结婚证;
2、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二)外籍人士、港澳台胞在我国办理协议离婚则需提供以下文件:
1、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2、本人的有效护照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台胞还需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等有效旅行证件;
3、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本人的《结婚证》。
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2、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3、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1、双方是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达成了一致意见;
4、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若协议存在法律规定的欺诈、胁迫等特殊情形,当事人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离婚需要哪些材料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离婚需要准备好身份证件和照片以及结婚证等资料然后去民政局办理手续。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