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信用证是适用于国内贸易的一种支付结算方式,是开证银行依照申请人(购货方)的申请向受益人(销货方)开出的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支付款项的书面承诺。只能用于转款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我国信用证为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指信用证开具后在有效期内,非经信用证各有关当事人(即开证银行、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的同意,开证银行不得修改或者撤销的信用证;可转让信用证,指由转让行应第一受益人的要求,将可转让信用证的部分或者全部转为可由第二受益人兑用。
可转让信用证只能转让一次,即只能由第一受益人转让给第二受益人,已转让信用证不得应第二受益人的要求转让给任何其后的受益人,但第一受益人不视为其后的受益人。已转让信用证指已由转让行转为可由第二受益人兑用的信用证。
1、两者的实质不同:
(1)备用信用证的实质:指不以清偿商品交易的价款为目的,而以贷款融资,或担保债务偿还为目的所开立的信用证。
(2)跟单信用证的实质:指凭附带货运单据的汇票或仅凭货运单据付款的信用证,国际贸易结算中使用的大部分是跟单信用证。
2、两者的相关规定不同:
(1)备用信用证的相关规定: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未能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受益人只要凭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向开证行开具汇票,并随附开证申请人未履行义务的声明或证明文件,即可得到开证行的偿付。
(2)跟单信用证的相关规定:按照跟单信用证结算方式的一般规定,买方先将货款交存银行,由银行开立信用证,通知异地卖方开户银行转告卖方,卖方按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条款发货,银行代买方付款。
3、两者的特点不同:
(1)备用信用证的特点:
不可撤销性,除非在备用证中另有规定,或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开证人不得修改或撤销其在该备用证下之义务。
跟单性,开证人的义务要取决于单据的提示,以及对所要求单据的表面审查。
强制性,备用证在开立后即具有约束力,无论申请人是否授权开立,开证人是否收取了费用,或受益人是否收到或因信赖备用证或修改而采取了行动,它对开证行都是有强制性的。
(2)跟单信用证的特点:
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
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
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Credit):指开证行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未经受益人或议付行等有关当事人同意,不得随意修改或撤销的信用证;只要受益人按该证规定提供有关单据,开证行(或其指定的银行)保证付清货款。跟单指该信用证需要受益人凭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向开证行收款。
在国际贸易结算中,较多使用的都是不可撤销信用证。如果信用证中未表明“不可撤销”或“可撤销”字样,应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
出口押汇:指企业(信用证受益人)在向银行提交信用证项下单据议付时,银行(议付行)根据企业的申请,凭企业提交的全套单证相符的单据作为质押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参照票面金额将款项垫付给企业,然后向开证行寄单索汇,并向企业收取押汇利息和银行费用并保留追索权的一种短期出口融资业务。
目前信用证都是不可撤销的,也就是开出的信用证不能撤销,因为信用证是银行的付款承诺书,不可撤销对于受益人的利益就有了保障。可转让的信用证的主要作用就是有利于中间商使用,可以将该信用证转让给生产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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