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不在岗的富余人员可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吗?
更新时间:2019-10-14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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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长期不在岗的富余劳动人员并没有与用人单位脱离劳动关系,它还是属于用人单位的编制,只是由于各种原因而在家待岗而已。公司应当与这些长期不在岗的富余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这些人的劳动合同可以与在岗工人的劳动合同条款有所差异,如可以另签一份《待岗协议》。法律依
长期不在岗的富余劳动人员并没有与
用人单位脱离
劳动关系,它还是属于用人单位的编制,只是由于各种原因而在家待岗而已。公司应当与这些长期不在岗的富余人员签订
劳动合同。这些人的劳动合同可以与在岗工人的劳动合同条款有所差异,如可以另签一份《待岗协议》。 法律依
长期不在岗的富余劳动人员并没有与用人单位脱离劳动关系,它还是属于用人单位的编制,只是由于各种原因而在家待岗而已。公司应当与这些长期不在岗的富余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这些人的劳动合同可以与在岗工人的劳动合同条款有所差异,如可以另签一份《待岗协议》。
法律依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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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您好,您咨询的是劳动合同的问题。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即超过一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满一年后,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您可以要求11个月的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