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内容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对集体所有土地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接下来由找法网的小编为您介绍有关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要怎么办理的内容。
一、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要怎么办理?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办理过程】
1、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罚款收据复印件申请者提交资料。
2、国土资源所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
3、符合规定的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
4、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需要带的证件】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
3、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政府行文);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1、适用
尚未登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利人可以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
2、申请主体
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依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
(1)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代为申请,没有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委员会代为申请;
(2)土地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代为申请,没有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小组代为申请;
(3)土地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为申请。
3、申请材料
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4)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
(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4、审查要点
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审核过程中应注意以下要点:
(1)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是否齐全、规范;
(2)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等记载的主体是否一致;
(3)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资料是否齐全、规范,权籍调查表记载的权利人、权利类型及其性质等是否准确,宗地图、界址坐标、面积等是否符合要求;
(4)权属来源材料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5)公告是否无异议;
(6)其他审查事项。
不存在不予登记情形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在记载不动产登记簿后,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以上便是找法网的小编为您介绍的有关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要怎么办理的内容。劳动群众集体对属于其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是土地集体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