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明确房产税征收范围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07-03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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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各市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精神和各省辖市上报的本地建制镇房产税征税范围的方案,现对我省建制镇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明确如下:建制镇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依据行...
各市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精神和各省辖市上报的本地建制镇房产税征税范围的方案,现对我省建制镇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明确如下:
建制镇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依据行政区划确定,包括所辖的行政村。对农林牧渔业和农民居住用房屋,暂不征收房产税。本规定从2001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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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涵盖哪些内容
房产税涵盖城市等地经营性房屋。具体操作:1. 确定房产所在地是否属于征收范围;2. 确定缴纳主体,如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等;3. 已使用或出租的商品房也需按规定缴纳。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包括哪些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屋。具体处理方式:1.产权明确的,由产权人按年缴纳;2.产权未确定或租典纠纷的,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3.依据房产原值减除后的余值或租金收入计算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