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05-31 00:2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7]25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经济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7]25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京政发[2007]27号)等文件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就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是指经政府批准统一建设,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销售,并已签订购房合同的经济适用住房。

二、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签订购房合同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产权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购房人须按照有关规定,已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资格审核手续),由购房人按原价购买或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

(二)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按原价出售住房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产权人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原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

2.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购房人。购房人放弃购买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确定后续的购房人。

3.购房人查验房屋和相关资料后,与产权人签订购房合同,支付购房款。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买卖双方信息,出具相关证明。

4.买卖双方持购房合同、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向区县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购房人名下,并在房屋权属证书上注记“经济适用住房”字样。[page]

(三)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产权人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原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

2.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入户查看,了解房屋状况,确认产权人结清水、电、气、热和物业管理等费用。

3.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或其指定单位与产权人签订回购协议,支付购房款。

4.区县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凭回购协议及其他相关材料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将回购房屋的产权登记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或其指定单位名下,并在房屋权属证书上注记“经济适用住房”字样。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回购的住房继续向符合条件的家庭配售或作为实物配租房源向廉租家庭配租,所需回购周转资金由各区县财政统筹安排。

(四)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产权人应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同等价格条件下,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以优先回购。

出售价格低于市有关部门公布的同地段房屋状况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以下简称指导价格)的,应按指导价格计算价差。买卖双方对指导价格有异议的,可委托有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对房产价格进行评估,所需评估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购房人按市场价购买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后,取得商品房产权。

产权人也可以按原购房价格和同地段房屋状况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住房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后取得商品房产权。 [page]

三、本通知发布之日(含)前签订购房合同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按照本通知第二条有关规定执行,产权人原购房时因面积超标交纳的综合地价款予以退还。

(二)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格出售,产权人应按出售价格的1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出售价格低于指导价格的,应按指导价格作为收取土地收益等价款的基数。产权人原购房时因面积超标交纳的综合地价款在应补交价款中核减。同等价格条件下,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以优先回购。

购房人按市场价购买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后取得商品房产权。

四、将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按市场价格出售的购房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将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按原价出售的购房家庭,如再次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按照现行规定重新申请。

五、本通知发布之日后,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家庭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视同首次购买和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应按照本通知第二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它有关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page]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北京市财政局

                        二00八年四月八日 <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房产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37526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请问《江西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实施办法》现在是否有效?
有。赣州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流通,满足居民住房消费需求,依照《中华人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已购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你好,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
昆明市已住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什么时候才能够上市出售??
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构成  住房建设的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  勘探设计和前期工程费;  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  建设安装工程费;  以上4项之和为基础的1%~
回迁经济适用房,是否还需按经济适用房出售政策,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以
一般说产权房集体土建起房并且按照现政策政府般支持并且能够颁发种房产权证乡级政府村级才能颁发做乡产权房叫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所谓产权房产实际没真产权种房没家发土使用
购经济适用住房,贷款买车
你好,夫妻婚后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应平均分割
个人住房贷款率是什么
个人住房贷款率是什么
保障性住房政策
《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之日
建议你到当地的部门进行相关的部门进行咨询
唯一住房能抵押吗
唯一住房能抵押吗
保障性住房政策
抱怨学校要找哪个部门
你好,什么事情呢
保障性住房是否可以买卖
保障性住房是否可以买卖
保障性住房政策
购买微信游戏账号被骗怎么办?
你好,建议积极报警处理试试
假如你被骗了,你能报警吗?
只要被诈骗了,不管多少金额都可以报警,公安机关应当立案,根据诈骗金额多少来确定案件性质
出了工伤单位不知,第二天报单位还能保工伤吗
可以。单位申报需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医疗证明、事故报告等。若单位未申报,个人可在受伤起一年内,携带身份证、医疗证明等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村支书挖了我家的土地修了一条大路,但是却没有给我们什么赔偿
应获得相应补偿。可先与村委会协商,要求补偿或补发土地;协商不成,可向乡镇政府反映情况;最后,可通过法律途径,如起诉至法院,寻求公正裁决。
律所收了1.8万律师费后,还能收取赔偿款的%5吗
对律所收费问题,处理方式因情况而异。首先,若合同明确规定了律师费及赔偿款提成,且双方无异议,律所可按约定收取费用。其次,若合同未约定或存在争议,可与律所协商调整
我是房客电梯费由谁拿房东拿还是租房客拿
电梯费支付可协商。若合同有约定,依约定;无约定通常由租客承担。产生纠纷可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解决。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