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抵押权优先受偿的位次性?
更新时间:2012-12-11 21:5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抵押权优先受偿的位次性是指同一财产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抵押的,在行使抵押权时,优先受偿的法定次序。《担保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在用于清偿时,对于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
抵押权优先受偿的位次性是指同一财产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抵押的,在行使抵押权时,优先受偿的法定次序。
《担保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在用于清偿时,对于“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因此以同一房地产向不同的债权人抵押时,其受偿的顺序应按登记机关登记的先后为序。
<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房产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