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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国家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迎检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1-28

施行日期:2008-01-28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南宁市国家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迎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南宁市国家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迎检工作方案

国家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检查组一行将于2008年2月对我市的食品放心工程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评价检查。为切实做好国家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检查迎检接待工作,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07年31个城市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及自治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要求,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和机构

为加强领导,组织协调好南宁市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的迎检工作,成立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整个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由黄焕升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周异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彭明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各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及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组成,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彭明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具体负责迎检准备工作。

二、工作主要内容及完成时间

(一)动员部署

1.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召开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并布置迎检工作,将任务落实到每个成员单位。

2.1月25日前,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组织召开全市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迎检工作动员大会,对迎检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材料的收集及整理

根据南宁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职责分工,各成员单位对照《2007年31个城市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管理指标评价细则》,做好各个环节的资料收集及整理和现场检查的准备工作。

1.由迎检办公室细化工作任务,召开迎检办公室工作人员会议,将细化的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个人员。

2.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对本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自评,自评材料于1月26日前交市食安办。

3.根据《2007年南宁市六县(区)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方案》的要求,各成员单位于1月31日前,完成对六县(区)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

4.从2008年1月28日起,迎检办公室工作人员集中,一起收集及整理资料。2月4 日由迎检办公室负责对迎检资料进行认真检查。

5.2008年2月4日前,撰写市政府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汇报材料。

6.2008年2月13日前对全部迎检材料再进行一次梳理和完善,查漏补缺,保证材料齐全到位。

(三)市迎检办公室按照国家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检查组的要求,在2008年2月14日前确定好被检单位,拟定详细的迎检方案。

(四)做好接待工作。

三、迎检各项工作及分工要求

(一)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市政府汇报会、评价检查组意见反馈会等会议通知和会场布置,联系新闻媒体做好跟踪报道,并协助市接待办做好检查组在我市期间的接待工作。

(二)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各县(区)食安委要密切配合,做好迎检资料的收集整理与编制工作;撰写市政府汇报材料和自评报告;安排检查组行程;安排人员陪同检查,负责与检查组上传下达,及时提供检查组所要求的资料档案等,做好受检单位的协调与接待工作。

(三)市接待办负责落实接送检查组成员的车辆,并做好检查组在我市期间的接待工作。

(四)市委宣传部做好迎检期间的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五)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做好现场检查的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专人抓落实,认真做好此次国家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的迎检工作。必须保证迎检工作人、财、物的到位,确保迎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制定好本单位迎检工作方案,并于2008年1月25日前将迎检工作方案报市迎检办公室。

(三)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确保在综合评价中不丢分、少丢分。

(四)各成员单位发现有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向市迎检工作办公室汇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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