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伤康复协议机构准入标准等标准(规范)的通知》粤劳社办(2006)374号规定,经委托省工伤康复专家委员会评定,确认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等3家单位为工伤康复协议机构。名单如下:
一、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限神经康复、骨科康复)
二、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医院(限神经康复、骨科康复)
三、珠海仁和骨伤医院(限骨科康复)
二00八年六月十日
广东省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珠劳社函〔2008〕87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6-10
施行日期:2008-06-10
时效性:已失效
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伤康复协议机构准入标准等标准(规范)的通知》粤劳社办(2006)374号规定,经委托省工伤康复专家委员会评定,确认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等3家单位为工伤康复协议机构。名单如下:
一、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限神经康复、骨科康复)
二、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医院(限神经康复、骨科康复)
三、珠海仁和骨伤医院(限骨科康复)
二00八年六月十日
广东省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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