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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余府办字〔2008〕114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7-30

施行日期:2008-07-30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七届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新余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七月三十日

新余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预防先天性、遗传性、传染性疾病的发生,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和谐新余建设,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卫生工作座谈会议纪要的通知》(余府办字(2008)3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婚前医学检查(以下简称“婚检”)质量和服务水平,建立政府引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免费婚检工作机制,营造“婚检自愿、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2008年启动免费婚检试点工作,从2009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免费婚检,力争婚检比例达到60%以上,到2012年,达到85%以上。

二、基本原则

㈠坚持自愿原则。通过大力宣传教育,引导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接受婚检。不得以免费为由强迫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参加婚检。

㈡坚持方便群众原则。卫生、民政、财政等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快捷有效、便民利民的原则,简化免费婚检程序,确保免费婚检工作顺利推进。

㈢坚持婚检结果保密原则。婚姻登记部门和婚检机构要维护申请免费婚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个人隐私以及知情权。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参加免费婚检当事人的检查结果。

三、试点内容

㈠免费婚检对象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关规定,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市,并在本市婚姻登记机构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

㈡免费婚检定点机构

我市免费婚检定点机构为经省卫生厅审批公布拥有婚检许可证的市妇幼保健院、分宜县妇幼保健院、渝水区妇幼保健院。

㈢免费婚检程序

自愿参加免费婚检的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免费婚检申请表》(《免费婚检申请表》格式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并提供给婚姻登记机构免费发放),凭《免费婚检申请表》到免费婚检定点机构接受免费婚检。

㈣免费婚检项目

1、全身体格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血压、五官、胸部、第二性征、生殖器等。

2、实验室检查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胸部摄片、谷丙转氨酶及乙肝表面抗原检查、总胆红素及直接胆红素测查、淋球菌筛查、梅毒螺旋体筛查、ABO血型检测、心电图,女性加做阴道分泌物检查,高危人群可加做艾滋病抗体初筛。

㈤经费筹集、管理及结算

1、经费筹集。由市、县(区)财政按1∶1的比例分担。

2、经费管理。为确保免费婚检工作正常运转和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县(区)财政要加强免费婚检经费管理,做到公开透明、专账管理、专款专用,防止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工作经费。

3、经费结算。各免费婚检定点机构凭《免费婚检申请表》及婚检表、化验单、检查单于每年年底对本年度免费婚检人次进行统计汇总,经卫生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一次性将经费全额拨付到位。

四、部门职责

㈠卫生部门要加强各免费婚检定点机构的指导和监管,规范服务行为,负责人员培训和机构考核工作;组织开展优生优育、免费婚检等宣传工作及健康促进活动;负责定期向政府报告免费婚检执行情况。

㈡财政部门负责将免费婚检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加强免费婚检工作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会同卫生部门审核免费婚检台帐,核实免费婚检人数,据实支付免费婚检经费。

㈢民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婚姻登记条例》,积极动员要求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主动接受免费婚检;负责向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发放《免费婚检申请表》;负责在婚姻登记机构为免费婚检定点机构提供婚检咨询宣传平台,发放免费婚检宣传资料。

㈣人口计生委、妇联、新闻媒体、各乡(镇、街道办)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自优势,配合开展优生优育、免费婚检等宣传工作,增强群众自愿婚检意识,引导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自觉参加婚检。

五、工作要求

㈠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免费婚检工作的认识,把推进免费婚检工作作为一项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民生工程来抓,纳入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

㈡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推进免费婚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我市免费婚检工作取得实效。

㈢完善婚检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各免费婚检定点机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婚检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规程,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规范服务流程,简化操作环节,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尊重受检者的健康权、隐私权和选择权,保障双方知情权。对患有疾病的受检人员,按照卫生部《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等技术规范的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和意见。安排专人负责婚检信息工作,定期对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和上报。免费婚检定点机构提供规定的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不得向受检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强迫受检人员接受免费婚检以外的检查项目。

附件:婚前医学检查项目和收费标准

检查项目 类别 收费标准(元)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谷丙转氨酶 必检
项目  19  34  乙肝表面抗原  总胆红素  直接胆红素  淋球菌涂片检查  8  8  梅毒螺旋体镜检  12  12  ABO血型测定  8  12  血细胞分析  8  10  尿液分析  9  9  阴道分泌物检查(女性)  3  4  胸部摄片  22  50  体格检查(含生殖器检查)  10  10  心电图检查  16  18  合计   女115,男112(1对227元) 女167,男163
(1对330元)  艾滋病病毒检测 特别
检查  50  50

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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