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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巴府办发[2008]39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8-03

施行日期:2008-08-03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各地各部门全力以赴抗震救灾,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卫生防疫工作,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出了积极贡献。目前,正值夏季传染病高发季节,随着气温升高和雨季来临,极易引发多种传染病暴发流行,为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现就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是广大群众健康生活的需要,也是良好精神状态的体现。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把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作为实现“大灾之后无大疫”的重要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检查,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同时,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事机构和健康教育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爱卫会要切实发挥作用,广泛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加强信息交流,强化组织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明确分工,强化职能职责

卫生、水利、规划和建设、城管、环保、农业、工商、教育、宣传、广电、工会、共青团、妇联、公安、人民解放军、武警等爱卫会成员单位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认真履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卫生部门要继续加强伤病人员的救治、康复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一步强化卫生防疫工作,做到疫情监控网络全覆盖,严格实行传染病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监督执法和监测检查,严格落实对重点人群、重点区域的卫生防疫措施;切实做好环境消毒工作,有效切断疾病传播途径。爱卫办要组织发动群众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教育,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加大环境卫生整治检查指导力度,做好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水利部门要结合灾后重建,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做好受灾群众饮用水设施配套建设工作,开展水功能区水质监测,严格落实排污口设置同意制度。规划和建设部门、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城镇供水单位的监督管理,在受灾群众灾后重建工作中,将厕所、垃圾收集点等各类公共卫生设施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建设;要加大环境卫生保洁力度,切实做好生活垃圾、粪便的管理。环保部门要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和保护区监管,加强医疗废弃物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的环境污染监管。农业部门要抓好沼气池建设,做好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监测与防控农村鼠害。工商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把好流通环节食品卫生质量关,搞好集贸市场的食品卫生管理。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生的卫生知识教育,改善学校环境卫生。

三、广泛宣传,强化健康教育

健康教育是卫生防疫工作的基础,让群众掌握健康教育知识和形成良好卫生习惯是预防疾病的最好办法。各地各部门要多形式、全方位地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要整合和利用好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资源,以群众通俗易懂和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以夏秋季传染病预防为重点的卫生知识,积极引导群众养成“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的良好卫生习惯。要积极组织医疗卫生、健康教育和基层卫生人员组成医疗、防疫、宣传小分队深入乡村,巡回宣传。学校要开设好健康教育课,宣传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同时各地要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品的作用,切实做好宣传资料的分发、张贴和播出工作。

四、全民参与,强化环卫整治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靠专业队伍,发动群众大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重点对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市场、广场、绿化带、河坝等公共部位环境卫生进行治理,及时清理居住地及其周边的生活垃圾,消除卫生死角和污水坑塘,保持环境整洁卫生。要集中整治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乡、村的环境卫生,清理房前屋后生活垃圾,疏通沟渠和下水道,填平洼地,堵塞鼠洞,清除杂物和积水,消除鼠、蚊、蝇、蟑螂孳生场所。要大力推进卫生厕所建设,加强人畜粪便和城乡犬只管理。要按照“环境治理为主、化学消杀为辅”的综合防治原则,坚持标本兼治,专群结合,开展消毒杀虫和灭鼠工作。

五、健全机制,强化监督检查

各地要加强对灾后爱国卫生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积极开展对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卫生检查评比活动,促进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较大改观。要奖优罚劣,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建立检查评比通报制度,督促各地、各单位落实爱国卫生和各项综合防控措施。对不良卫生行为进行纠正、劝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舆论导向作用,宣传先进典型,曝光不良行为,促进整改提高。要充分发挥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倾听群众呼声,为群众排忧解难,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八年八月三日

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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