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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石家庄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石政办函〔2006〕85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12-12

施行日期:2006-12-12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解决企业工资历史拖欠问题,经市政府研究确定,建立石家庄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组成

联席会议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市工商局、市总工会、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11个单位组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刘国栋为召集人,各成员单位1名负责同志为组成人员(名单附后)。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刘建国兼任。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领导下,加强部门统一协调,对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组织开展调研,分析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难点,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建议;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制订我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的政策措施和保障工资支付的长效制度;组织开展企业拖欠工资的统计调查和摸底,制订工作计划,根据职责分工督促各县(市)区、各部门抓好落实;了解掌握各县(市)区、各部门的工作情况,通报交流工作进展,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及时向市政府汇报解决工资拖欠工作的重大问题。

三、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一)定期向市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全体会议;

(三)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开展专题调研和督促检查;

(四)做好信息通报和交流;

(五)对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对策建议,在经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征得有关成员单位同意后报市政府;

(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保证联席会议制度化、正常化,使解决企业工资拖欠的各项政策措施得到贯彻落实。

二○○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

石家庄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召集人:

刘国栋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员单位负责人:

刘建国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毕拉祥       市国资委副主任

王彦勤       市财政局副局长

师吉奎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尹贵权       市建设局调研员

郭新年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小平       市监察局副局长

任保山       市司法局副局长

齐志刚       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艳芳       市总工会副主席

杜文忠       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副处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刘建国同志兼任,组成人员由相关部门处室负责同志组成。

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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