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有效保护环境,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07)42号)转发你们,希各级各部门率先垂范,务必严格执行标准;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相关规定和措施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落实。
二OO七年六月十五日
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宜府办函〔2007〕134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7-06-15
施行日期:2007-06-15
时效性:已失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有效保护环境,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07)42号)转发你们,希各级各部门率先垂范,务必严格执行标准;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相关规定和措施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落实。
二OO七年六月十五日
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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