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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贯彻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研讨会议纪要”的函

发布部门: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发文字号:教体艺司函[2004]41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06-07

施行日期:2004-06-07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现将“贯彻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研讨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二○○四年六月七日

附件:贯彻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研讨会议纪要

贯彻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研讨会会议纪要

为推进《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贯彻落实,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于2004年5月24日至25日在杭州市召开了贯彻实施《标准》工作研讨会。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地(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的60余位同志参加了会议。

教育部体卫艺司主要负责同志在对一年多来各地实施《标准》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后指出:《标准》的颁布是学校体育改革的重要举措,当前实施《标准》的工作已处在关键时刻,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订出推行《标准》的具体计划和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要加强对《标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干部和教师对《标准》重要性的认识,把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作为衡量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标准;要利用《标准》的杠杆作用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使之成为推动学校体育工作的有效手段;要充分运用“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智能服务系统”,实现对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的监测、反馈和评价,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积极锻炼身体;尽快建立《标准》统计、上报系统和国家数据库,努力实现《标准》测试工作的智能化、网络化,全面提高学校体育工作水平。

浙江省教育厅、北京市教委、湖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厅、辽宁省营口市教育局、北京大学等单位在会议上交流了贯彻实施《标准》的经验、做法。与会代表认为:浙江省认真执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标准》实施工作的有关要求,工作扎实有效,取得了成功的试点经验,为普及《标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北京市对《标准》实施极为重视,为顺利启动试点工作,市政府向各区县下拨数百万元专项资金,为《标准》的实施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湖南省以农村学校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探索农村学校落实《标准》的行之有效的办法和途径;河南省推行《标准》行动坚决,措施有力,率先实现了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施《标准》;辽宁省营口市在普及《标准》工作的基础上,精益求精,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使《标准》实施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北京大学形成的一系列独具特色、实用有效制度和做法,为高校贯彻实施《标准》树立了典范。

会议组织观摩了浙江省中小学校实施《标准》工作现场,并对实施《标准》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讨论。

会议要求各地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加大推行《标准》的力度,从2004年新学年开始,各地实施《标准》的比例要扩大到50%的中、小学校和所有高等学校;2005年新学年开始,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施《标准》;各地要尽快制定本区地实施《标准》工作的计划、方案、进度,并于2004年8月31日前报送教育部体卫艺司。

二、积极宣传《标准》实施的目的和意义,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认识到标准的重要性和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营造全面实施《标准》的良好氛围和环境,强化学生的健康意识。进一步加强对《标准》的理论和业务培训工作,扩大培训的范围。

三、要充分运用“学生体质健康智能服务系统”,实现对学生个体健康状况的监测、反馈和评价,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积极锻炼身体。各类测试仪器要能与“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智能服务系统”软件相配合,逐步实现数据采集、统计、分析、上报,以及测试结果反馈、个性化健康诊断、指导学生锻炼等过程的智能化,减轻教师的工作负荷。

四、各地要做好《标准》测试、统计、上报的软、硬件方面的技术准备,确保《标准》的统计、上报工作顺利进行,同时,为学生体质健康的科学研究服务。

五、要把广大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学校作为实施《标准》的重点,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贯彻落实《标准》。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学校要因地制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做好《标准》的实施工作,不断探索适合本地实际贯彻《标准》的有效途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宣传、推广这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和鼓励。

六、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参与测试仪器的选用、招标、质量评估等的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在与企业合作过程中要廉洁自律,公正透明,坚决防止以权某私、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自觉维护学校的利益和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会议强调,各地要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和各项要求,学习、借鉴有关省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广大学校体育工作者要肩负起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的历史使命和责任,共同努力,为实现《标准》的普及,为促进学校体育事业的发展、培养体魄强健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贡献。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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