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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绍兴市委、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部门:绍兴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市委发[2004]37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06-07

施行日期:2004-06-07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若干意见》精神,紧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针对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特点,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原则

坚持与培育“四有”新人目标相一致、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原则;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的原则;坚持知与行相统一的原则;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从增强爱国情感做起,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从确立远大志向做起,树立和培育正确的理想信念;从规范行为习惯做起,培养良好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从提高基本素质做起,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

二、工作重点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工作是:把握六个重点,开展六项行动。

(一)以基本道德养成为重点,开展素质提升行动

1、改进基础教育的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注重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倡导“情景教学”、“活动教学”等学习方式,努力让学生在接触社会、亲近自然、体验生活中获得知识,增长才干。

2、利用文化名城的优势,不断陶冶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情操。大力深化以“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为主题的爱国主义读书活动;组织开展“探访名人古迹、传承名人精神”、当好“七艺”小主人等主题活动。各中小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学生参观一次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一次春秋游活动、观摩一场艺术演出、参加一项社会公益活动。

3、加强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开展争做文明、健康、诚信、卫生、环保和爱心小公民的“六小公民”系列活动。结合“争做文明绍兴人、争创全国文明城”活动,开展公德宣传图片巡回展,发放“健康卫生”、“安全自救”、“禁烟禁毒”、“法制”、“环保”等宣传资料,加强未成年人健康生活方式教育。经常组织先进典型、公德志愿者、“五老”队伍等进校宣讲基本道德修养。

4、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优势,不断深化“雏鹰争章”、“美德少年”、“中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等活动,利用入队、入团、成人宣誓等有特殊意义的重要日子,开展形式多样的体验教育活动。

5、建立中小学校思想道德建设评估考核体系。深化师德建设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培养造就一批专业德育教师,努力形成全体教职员工都是合格德育工作者的良好局面。把思想道德建设纳入对中小学校和教师的考核内容。各学校对学生开展品德考评,将考评成绩作为评比、转学、升学的依据之一。

(二)以争做优秀父母为重点,开展创优争先行动

1、倡导家庭教育的先进理念,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推出一批家庭道德教育丛书,培训一批家庭教育工作骨干。组织家教研究会、家庭教育讲师团等队伍,利用家长学校、家庭教育咨询热线、网络学校等阵地,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儿童观、亲子观、人才观,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

2、以“争创文明家庭,争做优秀父母”为主题,开展家庭教育“创优争先”系列活动。结合“学习型家庭”、“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树立一批“以德育人”的好家长典型,表彰一批家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引导广大家长争做优秀父母、合格家长,推动健康、文明、向上的家庭教育氛围的形成。

3、发展家长学校,拓展办学渠道。在办好已有家长学校的同时,创造条件新办一批家长学校,重点建设一批“外来建设者之家”,努力让包括外来人员在内的所有中小学生家长都能入学培训。依托社区资源,大力发展社区家长学校,把家庭教育知识渗透到社区市民学校、妇女学校和老年学校的学习培训之中。努力创办网上家长学校,全面开通家教咨询热线。家教研究会要对家庭道德教育规律、法制建设、单亲子女、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立项研究,努力探索体现时代精神、具有绍兴特色、符合家长需求的家庭教育办学模式。

4、健全以妇联、教育部门为主,司法、民政、关工委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家庭教育工作机制,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管理与指导。每两年发布“家庭教育发展报告”,将每年9月最后一周定为“家庭教育宣传周”。

(三)以完善维权服务为重点,开展帮教扶助行动

1、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完善中小学校管理办法和外来人员子女入学管理办法。健全“青少年维权岗”工作机制,深化“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全面开通未成年人维权服务热线。实施中小学生购物放心工程,严禁出售有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商品。重视缓释学生的心理问题,全面开通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热线。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配强心理教育队伍,每所中小学校都须配备心理健康教师。

2、加大对下岗失业、单亲特困家庭的未成年人和残疾儿童、流浪儿童的关爱力度。继续发挥各级关工委帮困助学的作用,同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拓宽帮困助学新路子。对特困学生进行“全程帮困”,对特殊学生(单亲、孤儿、问题学生)进行“特别帮扶”,切实提高“两帮”工作实效。

3、建立青少年犯罪的预警机制。加强对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转化和矫治工作,探索工读教育的有效途径。针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特点和趋势,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健全机构,充实人员,加强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研究,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

(四)以队伍阵地建设为重点,开展基础保障行动

1、加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开辟未成年人学习参观的“绿色通道”。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确保综合文化活动中心、青少年之家等设施建设,争取经过三年的努力,保证各县(市、区)都有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的青少年活动场所。各类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名人故居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要坚持社会效益为先,积极创造条件,对中小学生集体参观一律实行免票,对中小学生个人参观凭学生证实行半票。其他旅游景点实行“一卡制”,推行小学“六年一卡”、初中高中“三年一卡”制度。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要设立未成年人专门活动场所,在节假日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

2、按照专兼结合、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要求,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工作队伍建设。重点建设好五支骨干队伍,即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队伍,各类文化市场管理队伍,青少年宫、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文化教育设施辅导员队伍,以关工委为主的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五老”队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理论研究者队伍。

3、制订完善相关政策,保障未成年人工作顺利开展。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建设,要落实税收减免等政策倾斜措施,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

(五)以优化育人环境为重点,开展综合治理行动

1、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专项整治。实行网吧实名登记制度,严厉查处违法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对违法接纳一次的施以重罚,两次的停业整顿,三次的吊销经营许可证。坚决取缔“黑网吧”,在网吧终端设备上安装封堵色情等不健康内容的过滤软件。

2、清理学校周边环境。对距离中小学校周边不足200米的网吧、电子游戏厅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娱乐服务场所立即关闭。对校园周边的建筑工地、商场市场、道路交通等加强管理,确保学校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3、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对涉及黄色、暴力、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的影像制品、玩具饰品、卡通读物、口袋书、画册及游戏软件、网络站点等进行严查、严防、严惩,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4、净化电视荧屏。加强对节目和广告内容的审查,对不利于未成年人成长题材的电视剧、电影片以及用真实再现手法表现案件的纪实性电视专题节目,原则上安排在23时以后播放。

(六)以满足精神文化需求为重点,开展精品创演行动

1、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广泛开展以“严校训、树校风、唱校歌”为主题的班会和团队活动。注重校园文化设施的建设和使用,为青少年参与各类活动创造有利条件。组织文艺团体进中小学校,每年免费演出优秀剧目100场。

2、提供社会便利,满足未成年人求知、求乐的需要。做好中央、省两级电视台少儿频道的落地工作,市级新闻媒体要开设青少年专题、专栏。开展健康的文化资讯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活动,推荐、赠送一批面向未成年人的具有较强知识性、趣味性、科学性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

3、实施“精品战略”。设立少儿文艺创作专项资金,鼓励尽快创作一批知识性、趣味性、教育性相统一的少儿优秀作品。适时举办面向未成年人的“文化大餐”活动,使广大未成年人接受高雅艺术熏陶,提高他们的艺术鉴赏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组建绍兴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协调委员会,负责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指导研究、督促检查和组织协调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机构,每年听取一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汇报,切实解决一些突出问题。

(二)明确职责,齐抓共管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部门、各单位要责无旁贷地承担起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党委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学习宣传《若干意见》精神的指导和督促,推动良好舆论氛围的形成。教育系统要发挥主体作用,扎实推进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大综合执法力度。文化部门要致力于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服务。财政部门要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给予必要的财力支持,并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年加大投入。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要发挥优势,努力做好工作。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要积极参与,发挥建设性作用。

(三)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根据任务分工,制定贯彻意见,提出工作要求,健全目标责任制,切实抓好人员、措施、经费、机制的落实,着力办好几件作用大、影响好的实事。要建立信息收集、上报、反馈、交流制度和定期督查、考核制度,对工作不力的地区和部门,要查明原因,促使整改。通过扎实工作,让人民群众真正看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成效。

中共绍兴市委
绍兴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六月七日

中共绍兴市委 绍兴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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