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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重点项目和2007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5-10

施行日期:2006-05-10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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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市属高校:

2006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重点项目和2007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申报工作将于近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6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重点项目和2007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的申报仅限于自然科学研究领域。项目经费支撑强度每项为12??15万元,经费在学校2006年部门预算安排的科研经费专项中解决。

二、重点项目不限定学科申报领域,项目申报人可自由选题,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答辩式评审,并择优推荐8个项目报送2007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候选项目,凡教育部批准的重点项目,教育部将再拨付2万元的引导经费。

三、申报2006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重点项目请填写《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5份,附件材料提交1份即可,《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项目申请书》从“上海教育”网站下载,网址:www.shmec.gov.cn.

四、项目申报截止为5月26日,答辩日期初定为6月2日,对推荐为2007年度教育部的科学技术研究重点候选项目将再补填(新版)《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申请书》,请从www.dost.moe.edu.cn下载。

五、申报工作委托上海市教育科技服务中心负责办理,地址:延安西路900号,责任人:张风,电话:62528266.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重点项目只接受单位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六年五月十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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