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8月31日本市高校党政负责干部会议有关精神,切实稳定高校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市教委决定对本市高校学生食堂进行专项补贴,有关经费将于近日划拨给各高校,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市教委实施高校学生食堂饭菜价格专项补贴(以下简称专项补贴)范围为全市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和独立二级学院;具体数额以各校计划内在校生数为基数(含本专科、研究生),按照每生14元的标准确定。
二、市教委专项补贴划拨到学校后,各高校应尽快制订使用计划,应直接补贴价格上涨较快的猪肉等副食品,不得挪作他用。学校要加强专项补贴的监管,确保学生食堂饭菜价格稳定。市教委将对专项补贴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各高校要根据市教委工作要求,切实落实稳定学生食堂饭菜价格的措施。加快落实学生食堂零租赁、水电燃料定额补贴,以及价格波动期间按营业额5%给予学生食堂成本补贴等措施;完善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工作。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