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路运输企业(以下简称承运企业)及其船舶的管理,我关定于2006年4月1日至4月30日,对经我关核准并予以注册登记的承运企业及其船舶进行2005年度年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审对象
经我关核准并予以注册登记,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承运海关转关货物企业注册登记证书》(以下简称《注册登记证书》)的承运企业。
二、年审内容
各承运企业应于4月15日前向海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年审报告(内容包括承运企业、船舶守法经营概况及2005年度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业务量、吨位及箱量等运营情况);
(二)《承运转关运输货物企业年审表》(见附件1);
(三)《已经注册船舶情况表》(见附件2);
(四)《船舶营运情况表》(见附件3);
(五)《注册登记证书》、《载运海关监管货物船舶监管簿》(原件);
(六)《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验原件);
(七)《水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
(八)《船舶航行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年审地点及联系方式
本次年审工作由上海海关现场业务三处负责。
地点:上海市东大名路359号(华联集团大厦)4楼海关业务大厅
时间:工作日的上午9:00?11:00,13:30?16:30
联系人:王 维、刘树湘
联系电话:51176866、51176888?505
四、注意事项
由于本次年审工作时间比较紧,希望各承运企业积极配合、统筹安排,准时参加年审。
特此公告。
附件:1、承运转关运输货物企业年审表
2、已经注册船舶情况表
上海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