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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畅通工程指挥部关于2003年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郑政文[2003]12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05-14

施行日期:2003-05-14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畅通工程”指挥部《2003年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03年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

(市“畅通工程”指挥部 二ΟΟ三年四月十六日)

为进一步巩固2002年实施“畅通工程”取得的成果,夯实交通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积极应对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快交通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进程,按照公安部、建设部和省公厅交警总队2003年“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领导,充分发挥公安、城建部门主力军作用,密切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加强综合治理工作力度,树立科学管理理念,改革落后管理模式,以广泛运用交通管理科技手段为先导,以发挥交通综合管理机构职能为保障,以提高队伍素质及市民文明交通素质为目标,以重点解决城市交通的堵点、乱点、事故黑点为突破口,将“畅通工程”作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要思想的具体实践,全面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为社会和经济发展,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加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03年我市的目标是:郑州市市区、巩义市力争达到一等(模范)管理水平;登封市、新密市、新郑市在巩固三等(良好)管理水平的基础上,力争达到二等(优秀)管理水平;荥阳市、中牟县力争达到三等(良好)管理水平,务必达到四等(合格)管理水平。

市区“畅通工程”一等管理水平的主要任务包括:

1.将“严管街(区)”创建活动扩展到大部分主干道,在金水路、纬二路、花园路、文化路、南阳路、未来路、中原路、建设路、陇海路、嵩山路、淮河路、大学路、一马路、正兴街、人民路、紫荆山路、东西大街、郑汴路、商城路、农业路、东风路等21条主干道开展交通秩序模范管理路(岗)活动,达到“畅通工程”评价标准一等管理水平的要求;

2.中心城区主干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遵章率分别达到98%、90%和85%以上;

3.在金水路(107国道?┕懵诽?妨⒔欢危?⒅性?罚?┕懵?西环段)创建2条“停车管理示范街”,达到停车规范有序,无乱停乱放现象;

4.中心城区主干道上违章停放机动车数每5公里少于2辆;

5.根据城市的发展,修订道路交通管理规划;

6.建成区内实施大型项目建设开发时,进行交通影响分析的占项目总数的90%以上;

7.城市居民出行方式中,选择公共交通的出行量占总出行量的22%以上;

8.建成区每万人平均拥有公交车达到13辆以上;

9.全市公共交通停车场所能停放车辆数占公共交通车辆总数的90%以上;

10.公共交通车辆实际更新数占应更新总数的85%以上;

11.建成区道路上空驶的出租车占出租车总数的30%以下;

12.建成区主干道密度、人平均道路面积、道路面积率,力争在2002年的基础上有所提高;

13.建成区每百辆注册机动车占有停车位数达到26个以上;

14.路口渠化、信号配时科学合理,考虑了交通要求特点、路口几何形状和交叉口周边环境,达到很好的标准;

15.建成区内路口人行横道灯控率达到40%以上;

16.建成区内让行标志、标线设置率达到30%以上;

17.交通标志设置合理,达到很好的标准;

18.机动车定期检验率达到90%以上;

19.建成区内实行规范化停车的主次干道条数占主次干道总条数的70%以上;

20.社会停车场中被利用的泊位数占社会停车场总停车泊位数的95%以上;

21.建成区主次干道上广告设置的合理性达到很好的标准;

22.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满意率达到90%以上;

23.群众对城建监察工作满意率达到90%以上;

24.万车事故率达到80次/万车以下,万车死亡率达到8人/万车以下,十万人死亡率达到6人/10万人以下;

25.主次干道平均行车延误达到40秒/公里以下;

26.交通事故逃逸案的破案率达到70%以上;

27.简易程序处理事故率达到80%以上;

28.落实2003年城建计划,加强城市道路基础建设。

三、具体措施

(一)深入广泛地开展社会化的宣传教育工作

1.充分发挥各宣传媒体的优势,在《郑州晚报》、郑州电视台、郑州有线电视台开辟“畅通工程”专栏,在电视台、电台新闻节目前后时段播放“畅通工程”公益广告;举办“畅通工程市民谈”征文比赛。(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市公安局、广电局、文化局配合)

2.结合全国交通安全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畅通工程”集中宣传活动,不断推进“畅通工程”的实施。(由市公安局负责,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教委、各区政府配合)

3.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积极发挥作用,推广城市“交通安全社区”的宣传教育形式,大力开展“交通安全社区”建设,初步建立居民宣传教育网络。(由各区负责,市公安局配合)

4.在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劳务市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处设置交通安全宣传站,利用广播、板报、宣传橱窗等形式加强对流动人口的交通安全宣传,全面提高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的交通安全意识。(由市公安局负责,各区政府配合)

5.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单位”建设,强化驾驶员宣传教育网络,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开展安全行车竞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由市公安局负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配合)

6.认真开展“交通安全学校”建设,以5月1日起在全市大中小学校实施学生文明交通卡考核管理制度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生宣传教育网络,不断增强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由市教育局负责,市公安局配合)

7.继续开展大中专学生上街值勤活动,每人每学期参加活动的时间不少于两小时。(由团市委负责,市公安局配合)

8.“畅通工程”新闻报道组要加强对实施“畅通工程”工作进展情况的宣传报道,加大对交通违章和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由市委宣传部、市创建办负责,市公安局配合)

(二)加强“示范街”建设,充分发挥示范作用

1.继续加强现有“严管街”的管理,防止各项违章现象反弹,特别是要遏制行人、非机动车违章回潮现象。

2.加强新创建的交通秩序模范管理路建设,科学渠化道路,强化交通秩序管理。

3.规范创建的“停车示范街”的管理,合理规划停车位,科学设置停车设施,确保静态交通秩序良好。

4.交通秩序模范管理路和“停车示范街”的各项创建指标必须达到一等管理水平的标准。

(由市公安局、市政局、行政执法局负责,市“畅通工程”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配合)

5.对21条交通秩序模范管理路破损的路面进行重新铺装,提高道路完好率。(由市市政局负责)

(三)加强道路建设,完善交通设施

1.落实2003年城建计划,续建民主路、东太康路、西太康路、北顺城街、南下街、北下街、大同路、中原东路等项目,开工建设东西出入市口改造工程、农业路穿铁路编组站立交工程和桐柏路、货栈街、兴华南街、秦岭路、秦岭路立交、桃源路等改造工程。(由市建委、公用事业局、交通局负责)

2.按照2003年城建计划,对100条背街小巷进行改造。(由市市政局、各区政府负责)

3.整治220、310国道东西2个出入市口,107国道航海路立交、金水路立交、连霍高速路3座立交,花园路和北环交叉口、嵩山路和南三环交叉口,连霍高速公路西下口,新郑路和南三环、107国道交叉口,南阳路立交桥周边地区等10个主要出入市口。(由市建委、公用事业局、交通局负责)

4.对农业路、航海路、文化路、南阳路、铭功路、紫荆山路、城东路、郑汴路、建设路、嵩山路、东西大街、解放路、经三路、未来路、商城路、人民路、二马路等20条主次干道进行综合整治,拆除违章建筑,逾期临时建筑,刷新装饰沿街立面,整治建筑屋顶和户外广告,规范牌匾,统一门头,合理设置公交站点,规范车辆停放,完善盲道,建设景观大道。(由市市政局、行政执法局、公安局和各区政府负责)

5.实行公交优先政策,制定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初步形成一个运营合理、高效的公共交通运营模式。合理设置公交车停靠站点,在有条件的主干道设置港湾式停靠站点和公交专用道;合理调整大公交运行线路,规范公交车运行秩序;增加公交车辆,及时更新报废车辆。(由市公用事业局负责,市市政局、公安局、规划局配合)

6.增设交通标志、标线,更换隔离护栏,调整信号配时,完善信号灯设置,达到目标要求。(由市公安局负责)

7.建设智能化的停车管理系统,实现停车信息的实时监控和公安信息数据共享,建立打、防、控相结合的立体管理机制,达到科技化、智能化的全国一流管理水平。(市公安局负责,市行政执法局配合)

8.完善区管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对25条区修道路进行建设改造,提高路网通行能力。(由各区政府负责)

(四)强化交通管理,实现科学指挥

1.充分发挥市“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和指挥部的组织和协调作用,建立健全配套工作机制。(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

2.组织专家对城市交通管理近期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进行论证,并由政府颁布实施。(由市规划局、公安局负责,市“畅通工程”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配合)

3.完善交通控制系统,保证设备完好率在95%以上,修复响 应周期在24小时以内;开发控制系统延伸功能,力争实现从动态选择到实时动态控制的升级。(由市公安局负责)

4.以交通指挥控制中心为依托,利用电台、可变信息板等手段,全面实施交通诱导,及时发布交通信息,调整交通流量、流向。(由市公安局、广播电视局负责)

5.加强对城市交通管理的科学研究,解决城市交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科学组织交通,提高车辆通行能力和道路利用率,逐步实现交通管理的科学化,特别是做好二七广场周边地区交通 组织方案,解决交通拥阻问题。(由市公安局负责)

6.加强交巡警队伍建设,实行警务公开。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快速办理办法,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到达现场快、勘察现场快、结案快;加强对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有效遏制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发生;加快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车管、驾驶员信息查询实现全国联网。(由市公安局负责)

(五)开展专项整顿,实现交通安全有序

1.开展非机动车、行人违章和残疾人机动三轮车非法营运集中整治活动,加强对非机动车、行人违章和残疾人机动三轮车的整治,使交通参与者的遵章意识明显增强,自觉性明显提高,非机动车停车场设置合理、管理规范、停放有序、整齐美观,非机动车、行人交通标志、标线醒目、美观、齐全、有效,彻底取缔非法营运残疾人机动三轮车。(由市公安局负责,市残联、民政局配合)

2.开展静态交通秩序专项整顿,对违章停放的机动车,采取粘贴违章处罚通知书和拖扣车辆的措施进行整治,减少静态违章,达到车辆按位停放。(由市公安局、行政执法局负责)

3.开展道路整顿,取缔马路市场,取缔主干道、大型商场门前的冷饮摊点、书报亭等非交通占道,清理整顿影响市容和“畅通工程”的道路广告。(由市行政执法局负责,市公安局、工商局配合)

4.继续开展打击非法套牌机动车专项行动,维护良好的交通和治安秩序。(由市公安局负责)

5.继续开展特种车辆整顿,对公交车、长途客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运输车辆进行治理整顿。(由市公安局、市政局、交通局负责,市公交公司配合)

6.开展党政机关、政法系统、军队、武警车辆专项治理整顿。(由市政法委、市公安局、郑州军分区负责,市监察局配合)

(六)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1.研究制定有关交通流量调整通告和切实有效的城市管理的相关政策及法规等。(由市法制局、公安局、行政执法局负责)

2.严格处罚标准、执法程序,做到依法管理,热情服务。(由市公安局、行政执法局负责)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月30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把各项宣传任务落实到每个单位。各县(市)、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方案,制定出各自的实施方案,并于4月30日前报市“畅通工程”指挥部。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日至9月30日)。完成各项宣传任务和专项整顿任务,基本完成交通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使交通秩序有明显改善。

(三)总结阶段(9月15日?0月15日)。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于9月30日前将 “畅通工程”自评结果报市“畅通工程”指挥部。10月8日至10月15日市“畅通工程”指挥部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县(市)自评情况进行检查。

(四)迎检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针对自评中找出的问题,进行任务攻坚,并进一步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效,迎接省公安厅、建设厅的初评和公安部、建设部的复评,力争达到一等管理水平。

二ΟΟ三年五月十四日

郑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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