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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九府厅发〔2008〕35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5-21

施行日期:2008-05-21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市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市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纪委第二次全会、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全省纠风工作会议以及省市纪委三次全会、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提出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 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纠风工作的决策部署,紧贴全市的工作大局,紧紧围绕把九江建设成为长江沿岸和中部地区重要的经济中心城市的宏伟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坚持完善纠风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着力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防治不正之风上下功夫,确保新的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已开展的专项治理取得新进展,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明显进步,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不断深化,为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证。

二、 主要任务

(一)重点抓好全市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办字(2008)30号)的要求,纠防结合、注重预防,以检查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和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为重点,全面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切实解决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形成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的长效监管机制。

(二)加强监督,确保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资金等专项资金的安全。一是强化社保基金监管。督促配合有 关部门规范社保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和使用,加强基金征缴和对财政专户的监督,完善政策制度,确保专款专用。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等行为。二是强化住房公积金监管。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健全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违规运作、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行为,确保资金安全。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内部管理,规范运作,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三是强化扶贫、救灾资金等专项资金监管。督促加强审计和财政监督,确保扶贫、救灾资金等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发放到位。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扶贫、救灾资金等专项资金行为。

(三)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价格监管政策的落实。督促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对部分重要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其他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也要进行必要的监管,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中央和省、市价格监管措施落到实处,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

(四)继续着力解决教育、卫生、涉农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一是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督促各级政府履行投入和监管责任,确保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等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政策的落实。逐步解决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收费问题,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与所在地学生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免收借读费;加大清理规范高中阶段改制学校的工作力度,继续实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推行教育收费公示、校务公开制度。严格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坚持并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监督制度。二是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积极促进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医保结算办法,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难、就医难问题。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办法在我市各级公办医疗机构的严格执行。认真实行院务公开、继续推行住院病人平均费用、门诊病人平均费用公布排名制度,实行门诊病历通用,逐步扩大单病种限额收费病种范围。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建立医德考评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完善医药价格监管办法,强化药品生产经营监管,继续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坚决制止和纠正乱收费行为。三是着力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各种涉农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摊派以及在新农村建设中不顾农民实际承受能力,贪大求洋、盲目拆建等加大农民负担的行为。督促、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规定和不合理限制,严格执行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订阅报刊最高限额标准,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严格清理规范,坚决纠正评比达标表彰和节庆活动过多过滥问题。在巩固2007年清理工作成果的基础上, 配合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对所属单位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清理规范,着力解决过多过滥问题。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的通知》精神,坚决纠正滥用财政资金,利用行政权力拉赞助、搞摊派,以及利用举办节庆活动谋取私利等问题,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的负担。

(六)继续深化公路“三乱”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分工负责的责任制,认真落实国务院纠风办等五部门《关于取消公路基本无“三乱”地区资格的暂行办法》,完善监督网络和查处快速反应机制,坚决纠正以罚代纠、以罚代管、执法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从源头上减少公路“三乱”问题的发生;加强对出租汽车经营权出让及相关收费行为的监管。严禁出台新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转让政策,防止各种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的发生,规范出租车行业的管理。

(七)认真解决公共服务行业、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和侵害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搞价格欺诈以及乱收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督促有关行业研究制定标本兼治的措施。严格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和收费行为,依法加大监管力度,全面纠正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强制入会、摊派会费、强行服务等行为,严肃查处擅自扩大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设立“小金库”、乱收乱支等问题。

(八)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督促各部门、行业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严格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强化对本系统的监管和指导,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筑牢抵御不正之风的思想道德防线。建立和完善行业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推进部门和行业的文明诚信建设和道德规范建设。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服务项目建设、改善民生、保证政策落实和政令畅通、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等内容,积极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将评议结果与政务环境考核评价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和部门行业作风的转变。以关注民生、改进作风、解决实际问题为主线,创新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形式,扩大覆盖面和参与面,促进良性互动,提高投诉办结率,增强实际效果。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各地、各单位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效。各纠风专项治理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抓紧制订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牵头单位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协办单位要积极协助、主动配合,各负责单位之间要加强联系,及时交换意见、沟通情况,齐心协力抓好工作。 各县(市、区)纠风办要切实搞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市政府纠风办将依据纠风目标责任书和纠风工作考核办法,对各地各单位开展纠风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二)加强监督检查。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把监督检查贯穿于纠风工作的始终。各纠风专项治理牵头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参与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搞好专项检查。要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日常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检查与调研相结合,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要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予以总结推广。对于造成重大影响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有选择地进行公开曝光。

(三)依法依纪查处不正之风案件。要把查处案件作为推动纠风工作的有力抓手,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注意跟踪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建立健全部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办案的机制,做到有案必查、有线索必深究。要进一步提高查处案件的效率,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要及时受理、从快查处、按时办结、及时反馈。坚持依法依纪办案,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要严格追究责任。要注重发挥查处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查处案件,切实达到加强监管、堵塞漏洞、完善机制、教育警示的目的。

(四)加大源头防治不正之风力度。各地、各单位要以深化改革和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统揽各项纠风工作,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把握规律性,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纠风工作联系点制度和专项治理预警机制,在坚决纠风的同时,要密切结合实际,加强调查研究,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改革工作思路、创新方式方法、完善制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逐步铲除滋生蔓延不正之风的土壤和条件,努力从源头上防治各种不正之风。

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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