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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陇南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抗震救灾工作档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6-26

施行日期:2008-06-26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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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市直各单位,省驻陇南各单位:

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的特大地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广、救灾难度最大的一次地震。地震发生后,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开展了规模空前的抗震救灾斗争。在抗震救灾工作中发生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及其产生的大量文件图片资料,是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人民抗震救灾的真实记录,对于今后工作查考、历史研究、经验借鉴以及弘扬中华民族伟大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做好抗震救灾工作文件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意义重大。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市直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自5月12日发生四川汶川特大地震以来,在抗震救灾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文件材料(包括纸质文件、照片、音像材料、电子文件等)的收集和整理工作,确保文件材料的完整翔实。

二、结合各自实际,明确抗震救灾工作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归档的文件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抗震救灾接待工作中的文件材料

1、党和国家领导人来陇南视察指导抗震救灾工作的重要讲话、日程安排、考察路线、陪同领导等相关文字材料、照片和音像材料;2、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和国家部委、军队领导来陇南检查指导抗震救灾工作的重要讲话、日程安排、考察路线、陪同领导等相关文字材料、照片和音像资料;3、中央部委、省直各部门、兄弟省市及其他来陇南检查和帮助抗震救灾工作的领导、重要专家的日程安排、陪同领导、考察路线等相关文字材料、照片和音像资料。4、中央、省、兄弟省市、社会各界下拨、捐助资金、物资,帮助开展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的成果资料。

(二)指挥协调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市、县区指挥部在抗震救灾工作中作出的重大决策、制定的预案和监测方案及召开专门会议的文件材料;2、市、县区指挥部领导同志及各级党委、政府负责人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讲话;3、成立的抗震救灾工作机构、协调机制的文件材料;4、灾情统计及信息发布,包括灾区人员伤亡、失踪,道路、交通、桥梁、通信、房屋等基础设施损毁和疫情统计等方面形成的文件材料。

(三)救援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部署指挥部队、公安、武警等救援人员赴灾区开展救援的文件材料;2、调运救援物资的文件材料;3、展开搜救的文件材料;4、工程抢险文件材料;5、协调国际救援队开展工作的文件材料。

(四)预报监测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地震现场监测文件材料;2、地震分析预报文件材料;3、震灾损失评估文件材料;4、气象监测预报及提供气象服务工作文件材料。(五)医疗卫生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开展医疗救治和防疫工作的文件材料;2、食品药品安全检测文件材料;3、组织救援医疗队伍、血液和药品等应急物资准备、提供等文件材料;4、医院接收、诊治、转治受伤人员的文件材料;5、未确定身份死亡人员的相关文件材料。

(六)生活安置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救灾物资调运文件材料;2、灾民安置文件材料;3、拨放救灾资金、物资的文件材料;4、对灾区现场提供应急技术支持的文件材料;5、有关救灾捐赠的文件材料。

(七)基础设施抢修恢复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抢修被毁公路、电力、通信及有关设施的文件材料;2、煤电油运和药品等重要物资供应工作文件材料。

(八)水利抢险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水库(水电站)、河道、堤防、饮水工程受损统计、分析等文件材料;2、应急处置病险水库、受损堤防等工作文件材料;3、灾后水利工程重建规划、方案和措施;4、灾后水利工程重建所需资金、物资等需求计划。

(九)生产恢复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灾区价格监管文件材料;2、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的方案和措施;3、灾后重建所需资金、物资、能源、交通等需求计划、安排;4灾后重建前后对比材料。(十)治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2、典型案例材料。

(十一)宣传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灾情、疫情、危机等灾区信息发布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2、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相关决策和部署、法律法规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3、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抗震救灾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片、影视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十二)审计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对救灾物资分配、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审计形成的文件材料;2、查处贪污、挪用救灾物资、资金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三)纪律督察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1、查处抗震救灾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临危退缩、失职渎职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2、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和监督检查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十四)来人来电进行视察、慰问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各级党、政、军机关领导前来视察和慰问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2、各单位、个人的慰问信;3、印制和发送的各类感谢信、慰问信;4、组织开展慰问演出等相关慰问活动中产生的文件材料。

(十五)在抗震救灾中考察识别选拔干部有关文件材料

1、抗震救灾中考察识别选拔干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2、评选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事迹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六)其他与抗震救灾工作有关的文件材料

1、与外国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就防震减灾开展交流与合作的文件材料;2、接受外国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和国内其他省、市捐助的文件材料;3、各县区各部门组织赈灾捐助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三、各县区指挥部、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专人负责抗震救灾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重视抗震救灾电子档案建设,具备条件的要把纸质文件、照片、音像材料、电子文件等全部形成电子档案,灾后重建档案要用电子档案形式充分反映灾情发生前后、重建前后的全部情况。抗震救灾工作机构撤销时,应将其档案资料向同级档案主管机关移交。

四、市、县区档案局要把抗震救灾工作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实。要积极向党委、政府和抗震救灾指挥部门汇报,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有关部门,主动开展工作,做好档案资料整理工作,确保抗震救灾工作档案资料的完整、系统。接待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资料由市档案局负责收集整理,市县区党委办、政府办配合做好收集整理工作。

陇南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甘肃省陇南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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