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44号(以下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贯彻执行。《办法》十三条中规定的《清单》和《通知》的样式及内容由各分局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研究确定。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八年六月二日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98-06-02
施行日期:1970-01-01
时效性:已失效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44号(以下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贯彻执行。《办法》十三条中规定的《清单》和《通知》的样式及内容由各分局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研究确定。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八年六月二日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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