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各分局(局)、各县(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江苏真维斯服饰有限公司所属异地直营店缴纳增值税问题的批复》(苏国税函[2003]45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江苏真维斯服饰有限公司所属异地直营店缴纳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12-10
施行日期:1970-01-01
时效性:已失效
市局各分局(局)、各县(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江苏真维斯服饰有限公司所属异地直营店缴纳增值税问题的批复》(苏国税函[2003]45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江苏真维斯服饰有限公司所属异地直营店缴纳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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