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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2003年爱国卫生清洁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辽市政办发[2003]10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03-18

施行日期:2003-03-18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阳市2003年爱国卫生清洁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三年三月十八日

辽阳市2003年爱国卫生清洁月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从3月18日至4月末,在全市城乡广泛开展以“爱环境、讲卫生、树新风、建小康”为主题的爱国卫生清洁月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促进现代化健康城市建设为目标,以人人健康为中心,以迎接全国第五次城乡卫生大检查为契机,以小街巷、居民区、城乡结合部、铁路公路沿线以及小城镇的环境综合治理为工作重点,发动群众,专群结合,积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消除“四害”孳生地,清理残冰积雪、白色污染和乱堆乱放的各类垃圾,治理脏乱差现象,有效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城乡环境卫生问题,提高全民文明、卫生、城市环境意识和全市的净化、绿化、美化水平,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重点

在巩固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成果的基础上,把整治工作向农村转移,集中治理街巷、居民生活区、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及铁路、公路沿线的环境卫生,清除垃圾,消除“四害”,落实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进一步美化环境。

(一)治理环境卫生。彻底消除各重点部位的越冬垃圾、残冰积雪,清理废弃塑料袋白色污染,搞好公共厕所的粪便清掏和厕所保洁及粪便无害化处理,消灭卫生死角;搞好烟尘整治,控制扬尘污染;整治村镇粪堆、柴草堆、土堆和厕所占道、占地问题;清理路沟,治理生活垃圾乱倒、乱排、乱堆问题。

(二)整顿市(村、镇)容市(村、镇)貌。整理各类市(村、镇)政公共设施,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停乱摆及不规整的牌匾、广告,整顿违章占道经商。

(三)大力开展以灭鼠为重点的除“四害”工作。消除越冬蚊蝇孳生地,杀灭越冬蚊蝇及蟑螂,把“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

(四)整治公路沿线和铁路沿线城市段的环境卫生。疏通公路沿线两侧的明沟,清理乱设的牌匾和标志性设施;铁路沿线物料堆放整齐有序,路容路貌整洁美观,达到无垃圾污物和“十乱”现象。

(五)整治护城河周围环境卫生。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对护城河进行综合整治和管理,清理两岸积存垃圾和水面污物。加强对护城河沿岸单位、经营业户和居民的卫生责任管理,严禁向护城河内倾倒垃圾污物。

(六)整治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对建筑工地、在建小区、拆建现场和已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积存残土进行清运,达到工完场净。

(七)整治集贸市场、临时摊区的环境卫生。清理取缔探头市场;对集贸市场、临时摊位、早夜市内积存垃圾进行清运,保持市场场地整洁卫生。

(八)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搞好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和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生活小区和其他公共场所及城乡居民室内外环境卫生。

三、实施步骤

全市爱国卫生清洁月活动分3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和落实任务阶段(3月18日至3月25日)。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及全市清洁月活动动员大会要求,全面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层层落实整治任务。3月19日为全市清洁月活动宣传日,各县(市)区要牵头集中组织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开展爱国卫生清洁月活动的目的、意义,普及卫生知识,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26日至4月25日)。每周六、周日为全市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日,各县(市)区、各单位要组织好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清理和整治活动,并参加全市性的义务劳动;3月22日为全市统一义务劳动日,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和管理力度,综合整治市容市貌。4月5日至20日全市要统一熏杀越冬蚊、蝇和突击灭鼠,切实降低“四害”密度。市爱委会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县(市)区除“四害”工作进行检查,并通报除“四害”经费投入和防治情况。

(三)检查、验收阶段(4月26日至4月30日)。由市爱委会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及各单位开展清洁月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召开清洁月活动总结会议,通报检查情况。

活动月期间,市爱委会将对各县(市)区开展活动情况和卫生状况进行暗访,暗访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向全市公布。

四、责任分工

(一)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方案,搞好环境整治工作,特别是要搞好城郊乡镇、村的环境治理,清除垃圾,美化环境;认真做好“门前三包”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各单位积极参加清洁月中的义务劳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管委会要组织居民对楼道内卫生进行清扫,对楼道内乱贴的广告进行清除,消灭“四害”孳生地。

(二)市政府各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具体职责为:市城建局负责城区垃圾清运、旱厕清掏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监督检查,清理城区绿地内垃圾、污物,维修各类市政设施,清理维护护城河两岸卫生;市房产局负责住宅小区内楼体拆改、配套建设的整治,对环境卫生、垃圾残土清理、乱搭乱建进行监督检查;市建委负责全市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治理,对工地环境卫生、建筑残土清运进行监督检查;市动迁办负责对在建小区和正在拆迁区域周围的垃圾和建筑残土的清运,并按规定做好围档;市交通局负责公路沿线的环境治理,疏通沟渠,清理公路沿线城市段垃圾残土,对运营单位的卫生整治及机动车内外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市工商局负责各类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及时清扫和清运垃圾,健全规章制度,加大管理力度,使市场经营达到划行归类、摊位整洁、亮证经营、持证上岗、文明经商;市公安局负责交通秩序管理,整治车辆乱停乱放行为,按规定查禁在市区内饲养各种犬类等扰民和影响环境卫生行为;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市容市貌的治理,清理整顿“五马一洗”、“十乱”及其他各类违章占道经商行为和不规范的牌匾广告,清理市区内违规饲养家畜家禽行为;市供销社负责本系统公共场所及市场环境治理,对其环境卫生、卫生设施负责监督检查;市商业局负责本系统大型公共场所环境的治理,对商店、洗理、旅社等行业的环境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市水利局负责护城河水面垃圾污物的清除;市卫生局负责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定期进行病媒生物区域性监测,并将检测结果报告市爱卫会工作部门,对防范、消杀设施不完备和病媒生物密度超过控制标准的不得发放卫生许可证;市教委负责搞好大、中、小学校园卫生,组织学生参加市统一组织的整治环境卫生义务劳动;市环保局负责搞好以烟尘整治为重点的燃煤设施治理,控制扬尘、噪声和空气污染;辽阳火车站和辽阳工务段负责车站内卫生和专业卫生及铁路沿线城市段的环境治理,清理铁路内的垃圾污物,清扫和清运站内垃圾。

(三)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办公室负责组织新闻单位搞好清洁月活动宣传报道工作。要开设宣传专栏,对清洁月活动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及时宣传和曝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负责组织厂矿、群众团体、青年志愿者参加整治城市环境的义务劳动;辽阳军分区负责组织搞好军营的环境卫生,协助地方组织当地驻军参加整治环境卫生义务劳动。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搞好爱国卫生清洁月活动是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内在要求,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进一步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建小康”活动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要将清洁月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明确任务,认真解决清洁月活动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使清洁月活动收到实效。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带头参加清洁月活动,做群众表率。

(二)广泛发动,全民参与。要广泛发动群众,调动全社会力量,积极投身到清洁月活动中来,全力治理城乡环境卫生存在的脏、乱、差现象,打好环境整治的突击战。要通过集中整治活动和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形式,不断提高市民的整体素质,使之自觉树立起“爱环境、讲卫生、树新风、建小康”的思想,养成讲卫生、爱清洁的良好习惯,提高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水平。

(三)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各县(市)区和城管、工商、公安、交通、环保、卫生、铁路等部门要按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协调,共同做好清洁月活动的相关工作。要充分发挥专业管理队伍的作用,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城市卫生管理工作。各级爱国卫生群众监督执法队要配合专业执法队伍,按照《辽宁省爱国卫生管理标准》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全面搞好本辖区内的爱国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四)深入宣传,形成氛围。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清洁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城市管理的各项规定,对清洁月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要及时宣传,对行动迟缓、整治不力的单位及环境卫生问题严重的地区给予曝光。各单位、各级组织要自觉接受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加大力度,以月促年。要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常抓不懈,坚持经常,综合治理,防止反弹,不断巩固清洁月活动所取得的成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要以清洁月活动为新的起点,促进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为保证活动效果,接受社会监督,切实解决城市环境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各县(市)区爱卫会都要设立并公开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投诉,确保清洁月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用实际行动迎接全国第五次城乡卫生大检查。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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