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财政局提出的《关于2008年全市及市直财政收入计划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关于2008年全市及市直财政收入计划的意见
(市财政局 2008年4月)
根据黄石市2008年经济发展计划,2008年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为240510万元,同比增长22%;地方税收收入为175300万元,同比增长22%.
市国家税务局全市收入确保完成405500万元,同比增长22%;市地方税务局全市收入确保完成164100万元,同比增长22%;市财政局全市收入确保完成55400万元,同比增长16 %.
市直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确保完成80600万元,同比增长20%;市直地方税收收入确保完成56380万元,同比增长20%.市直总收入确保完成231200万元,其中,国税确保完成168800万元,同比增长22%;地税确保完成40300万元,同比增长22%;财政确保完成22100万元,同比增长16%.
国税、地税和财政三个征收部门按增幅16%进行考核计奖。
各县(市)区收入目标按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22%,地方税收收入增长22%,作为全市量质化目标考核内容。
各征收部门要按照下达的2008年收入计划,采取各种措施,确保财政收入均衡入库和任务的完成。对完成目标任务的,按《黄石市2008年财政收入征收奖励及经费补助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