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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立法邀你来提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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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立法动态

公布日期:1970-00-00

施行日期:1970-00-00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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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明确将赋予东莞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我市可以在城乡建设和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制定地方性法规。根据我市立法计划,市环保局正开展对东莞市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的立法研究和起草工作。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做好立法前期调研工作,该局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征集社会各界对东莞市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的立法建议,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征集时间将至11月12日。

由于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工作涉及多方面内容,此次征集内容具体涵盖饮用水水源的管理主体与职责、饮用水水源和水质的保护与管理、监督检查与考核、法律责任等。

各界人士可围绕我市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现状,有针对性地指出我市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整治、监测、应急管理、保障措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提出有前瞻性、科学性的意见和建议。

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时,应确保内容真实可靠、表达清晰、理由充足、逻辑严密,来稿字数不限。请将建议和对策以电子稿形式发送至dghbjfgk@163.com。

延伸阅读

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弄虚作假

长安一家水质净化公司被查处

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弄虚作假、私设暗管偷放自来水稀释水样,日前,我市长安锦厦三洲水质净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洲公司)因以上环境违法行为,受到我市环保部门的依法查处。

今年8月11日、12日,国家环保部华南督查中心、省环境保护厅检查组在我市环保局有关人员陪同下,对三洲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厂涉嫌存在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弄虚作假、私设暗管偷放自来水稀释水样等违法行为。

调查处理中,三洲公司涉嫌用自来水稀释排污口污染物,逃避监管,市环保局首先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和立案,并于 8月底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对该公司罚款10万元。期间,该公司对行政处罚决定存在异议,提出听证和申辩,听证会已于 9月24日召开。

其次,对三洲公司涉嫌存在虚报污水处理量,骗取财政资金的刑事犯罪行为,市环保局已于8月13日将有关犯罪线索整理完毕,并书面移送我市公安机关,目前案件已在立案侦查。从8月13日起,市环保局派员对三洲公司进行驻厂监管,直至该公司对存在问题全面整改完毕为止。

对在线监控第三方运营商(东莞德林环保有限公司和杭州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存在日常维护台账不完善、在线监控设备屏幕损坏没有及时更换和在线监控系统技术参数没有按规范标定等问题,市环保局已按照规定进行约谈,扣减了该运营商今年第一至第三季度的运营费。同时,对其严重失职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针对这次事件,我市环保、水务、质监部门还联合对全市污水处理厂,开展专项检查。市环保局牵头草拟了《东莞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专项检查工作方案》,采取企业自查、全面核查、联合抽查等3种方式,于8月18日-9月14日对全市36家污水处理厂开展了专项检查,强化日常监管。

此外,市环保局对全市384家在线监控企业和2家在线监控第三方运营商,也开展了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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