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5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不动产登记明年或出台条例不允许随便查询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立法动态

公布日期:1970-00-00

施行日期:1970-00-00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上月28日成立后,相关专家透露,《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很快就要公布,或将于明年3月1日起实施。业内人士分析,不动产登记可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不动产物权,不会引起楼市波动。

不允许随便查询

根据国土部的不动产登记4年规划,今年开始力争1年左右基本完成各级职责整合和基础制度建设;2年左右逐步衔接过渡,统一规范实施;3年左右全面建立并完善各项制度;4年左右建立有效运行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业内人士分析,2017年可实现信息共享,依法公开查询。

参与条例起草制定工作的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啸透露,《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对查询做出规定,民事主体去登记机构查询要说明目的。“按照《物权法》规定,必须是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才可以,不允许随便查询。”

维护当事人物权

业内专家普遍认为,不动产登记不会引起楼市波动。“影响房价的因素很多,最主要的是市场供求关系,国内住房买卖行为一直都在住建部门实行登记备案,新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只是在信息系统方面的整合,不涉及房地产市场整体供求,即使登记引起少数"吐房"现象,也不会撼动当前市场的基本面。”

在住建部住房政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顾云昌看来,不动产登记的主要目的有两个:首先,对全国不动产的数量、类别、分布及产权状况等“摸清家底”,建立基础数据,可以大幅提高房地产及其他宏观政策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其次,这一政策的出台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权利人的利益,如果遇到争议,民众能够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来确定权利和保护权利。

对于老百姓而言,以前由不同的部门管理和登记,导致不同不动产之间的权属界线不清、权利归属不明,引发众多矛盾和纠纷。统一登记后,可以更好地理清当事人之间的不动产权利界限,减少权属纠纷,提高登记的准确性和权威性,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不动产物权。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