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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办公室、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区外经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万州委办(2003)31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12-12

施行日期:2003-12-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龙宝、天城、五桥移民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江南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区委各部门,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区外经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12月12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扩大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更多的资金、项目、企业和知名品牌落户万州,推动万州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加强领导,建设诚信万州

加大招商引资领导力度。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通力合作,全面配合,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落实人员和经费,制定措施,明确责任。

加大投资环境整治力度。各窗口服务部门必须端正办事态度,改善工作方法,增强服务意识,对违反政策和规定,吃、拿、卡、要的现象必须严肃处理,“谁影响发展环境,就端掉谁的饭碗”,绝不姑息迁就。

全力打造“诚信万州”。各级各部门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重庆市和我市出台的各种鼓励外来投资的优惠政策,不折不扣地兑现各种优惠承诺,塑造诚信形象,打造“诚信万州”。

二、增添措施,夯实招商基础

(一)认真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建立项目储备库。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认真研究国家政策,精心策划包装具有本地资源优势的基础设施、旅游、商贸流通等基础产业项目和加工业项目。由区计委、区外经委汇总、审查、筛选,建立统一的招商项目库,对不具备操作性、前期准备不充分、业主达不到基本条件的项目,一律不得纳入项目库推出对外招商。

(二)重要招商项目由区政府直接对外招商或以招标方式确定业主招商。凡以国家投资为主,运用本地优势资源,对万州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较大的重点项目,要打破部门行业包办、包做业主的做法,由政府直接对外招商或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业主对外招商,项目运作成功后再移交相关部门或企业管理营运。

(三)统一对外宣传内容和口径。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切实推介万州。对外宣传的内容(包括区情、优惠政策、特惠承诺、招商项目等)要经区委、区政府审定,以保证对外宣传的统一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四)建立完善的招商网络体系。逐步在北京、上海、广东、福建、浙江、江苏等省市建立驻外招商机构或代理招商机构,收集招商信息,举办招商活动,开展项目对接。

积极与重庆市主要经济职能部门和涉外部门联系,做好市内区外企业投资信息的收集及其扩张建厂、外迁企业的联系工作。

积极开展对外来企业的增资扩股信息收集工作,发展壮大外来企业联谊会。

以区政府名义聘请万州籍在外知名人士、海外华侨、留学生作招商顾问,利用他们在国内外的影响,介绍更多的客商来万投资兴业。

从全区相关部门、街道、镇乡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沿海地区和其它经济发达地区挂职。赋予他们收集沿海与其它经济发达地区产业转移、企业转移方面的信息和蹲点招商职能,增强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对他们实行绩效考核,成绩显著的给以重奖。

对区政府驻外办事机构落实招商引资任务,并实施考核奖惩。

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经济发达地区特别是重点对口支援省市工作人员到我区挂职,专司其职开展争取项目资金和引进知名企业、品牌等工作。

充分发挥万州招商引资网络的作用,定期更新招商信息。

(五)抓好招商队伍建设。通过外聘内育的办法,吸纳和培养一批招商引资型人才,充实招商力量。区外经委,龙宝、天城、五桥移民开发区,江南新区,工业园区要建立一支熟悉政策导向、了解本地经济发展状况、懂法律、爱岗敬业、开拓精神强、有真才实学和较强社交能力的招商专业队伍;积极组织经济主管部门招商专业人员外出学习招商引资理论和经验;举办全区招商引资培训班,邀请知名专家、学者、教授或资深人士来万讲学。

三、创新方式,拓展招商渠道

(一)参加各类大型招商活动。积极参加重庆“一会一节”、厦门投资洽谈会、香港重庆周等经贸洽谈活动。

(二)广邀客商。积极邀请港澳台、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对口支援省市企业来我区考察投资。积极组织小分队走出去开展招商活动。依托当地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等组织当地企业家参加万州招商推介活动,洽谈合作项目,吸引客商来万州考察投资。

(三)重视以商招商。积极鼓励已入住万州的外来企业进一步扩大能力和规模,争取老项目增资扩建,以老带新,进行“二次招商”,实现滚动发展。鼓励外来投资者引导或推荐有实力的新客商落户万州,力争“引来一个、带来一串、辐射一片”。

(四)推行中介代理招商。制定代理招商办法,充分发挥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和自然人的作用,将招商项目委托给境内外的中介组织或中介人,向他们颁发“委托代理招商证书”,明确中介招商责任制,要求中介组织或中介人按照双方约定促成项目合作,并根据项目利用外资的成果,按照“谁受益、谁出钱,谁委托、谁支付”的原则,由区政府给予中介人一定物质奖励。

(五)坚持对口支援与招商引资相结合。利用国家对口支援和加快库区移民后期扶持的优势,拓展招商领域和渠道。区级各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对口部委在投资和项目的布局上向万州倾斜。各开发区每年在重点对口支援省市举办两次以上的项目推介会或对口支援汇报会,实施专题招商。重点项目实施高层次招商,由主管领导带队,实行高层次重点推进。对口支援项目实施行业性招商,由行业主管部门带队,发挥行业的带头作用,实行行业配套管理和推进。高科技项目实施专业性招商,由科技部门带队,进行科学论证和考察,及时争取上报主管部门的支持。

(六)开展重点招商。抓住沿海大城市和重庆主城区实施“退二进三”战略转移的机遇,加大对拟转移企业的招商力度。区级各经济主管部门及各开发区要确定专人与沿海大城市和重庆主城相关部门和企业的对接联系,促进企业及项目向万州转移。

(七)加快园区建设。工业园区是招商的重要载体和平台,要提高招商引资的承载能力和园区的市场化水平。根据已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制定相应的具体政策和办法,积极鼓励土地开发商参与园区的基础设施及招商活动。

四、跟踪落实,严格责任和奖惩

(一)建立完善招商项目跟踪责任制。建立重大招商项目统筹、协调、统计、追踪工作的管理机制。区政府每年推出一批年度重点招商项目上。

对有合作意向的项目建立跟踪督办制度。根据洽谈情况,由区外经委每季度公布一批重点跟踪落实的项目,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要求,分项落实、重点跟踪、责任到人,促成一批在谈招商引资项目早日落户万州。各部门、各业主单位应将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区外经委。

(二)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万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外来企业一站式服务办公室、外来企业投诉中心、外来投资接待中心是我区服务外来投资者的主要综合机构,要为外来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全力做好政策和解答工作;积极处理有关投诉,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同时,办好外来企业联谊会。

(三)严格考核奖惩。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已下发的《重庆市万州区招商引资及对口支援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进行奖惩。

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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