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3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莱芜市房地产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莱政办发(2007)59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7-07-30

施行日期:2007-07-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莱芜市房地产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莱政办发〔2007〕5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高新区管委会,雪野旅游区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莱芜市房地产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三十日

莱芜市房地产管理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设置莱芜市房地产管理局,为市政府主管房地产管理工作的直属正处级全额事业单位。市房地产管理局经市政府授权,承担全市房地产管理、房改及房屋拆迁管理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房地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房地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编制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市场信息的统计、上报、发布工作,及时对房地产市场作出预警预报。?   (二)指导全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负责组织实施安康居住工程和城市低收入家庭“一保两补”工作。   (三)负责规划区内的房屋确权发证、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纠纷的调查处理和房地产档案资料的保存与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审查管理;负责开发项目前期计划的立项申报;负责开发行业中长期规划和开发企业年度计划的审查、申报;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组织开发项目竣工的综合验收;研究建立我市住宅开发建设的技术体系;拟定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管理办法、评定方法、标准及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审核规划区内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管理与监督检查。?   (六)负责规划区内房地产交易、测绘、中介服务、房产价格评估和住房置业担保管理工作。?   (七)负责规划区内房屋拆迁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拆迁单位资质的审查、申报工作;负责规划区内危旧房屋管理和安全鉴定工作。?   (八)负责规划区内的物业行业管理和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及其执业人员的资格审查管理;对物业管理行业执行法规政策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规范物业管理行为;负责对全市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进行管理。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房地产管理局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信访、保卫、信息、宣传教育、计划生育、提案、议案、督办、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信息的统计、上报、发布、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的预警预报工作;负责全局的信息化工作;具体承办本局的政务信息公开事宜。   (二)政策法规科   负责组织实施房地产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学习与贯彻落实,指导房地产综合执法;负责拟订规范性文件,对局机关制订的房地产管理政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房地产行业发展的政策调研;负责房地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承办对违法违规案件的行政处罚;负责房地产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受理行政复议案件;负责房地产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三)财务审计科?   组织编制和落实财务计划;负责监督、检查、审计、指导局属各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统计和职工保险工作。?   (四)开发管理科   负责规划区内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住房建设与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编制房地产开发发展规划;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行业的监督管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立申请提出意见;负责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初审、申报和年检;负责开发项目前期计划的立项申报;负责审核、申报全市经济适用房项目;负责开发行业中长期规划和开发企业年度计划的审查、申报;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备案;组织开发项目竣工的综合验收。   (五)市场管理科   负责规划区内的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监督、审查房屋权属登记工作;负责房地产测绘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住房置业担保的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区内房地产市场管理,监督、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交易等中介行业管理。?   三、人员编制?   市房地产管理局机关全额事业编制18名,可配备局长l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10名。?   纪检、监察机构和人员编制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直属机构?   (一)莱芜市住房保障中心(挂莱芜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莱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市房地产管理局所属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8名,可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住房保障制度的组织落实;负责安康居住工程和“双补”政策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市住房委员会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检查、指导等工作;负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日常决定事项的督办和会议筹备等工作。负责拟定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规范性文件和相应的配套办法及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单位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和租金的审核、审批;负责市直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危旧房改建的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公有住房评估交易管理;负责房改政策宣传、教育、咨询工作;负责房改制度的统计调度工作;参与住房资金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二)莱芜市房地产产权登记交易中心,为市房地产管理局所属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22名,可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4名。?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各类房屋的总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抵押、典当等)、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工作;负责全市房屋产权验证、换证工作;负责全市各类房屋权属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商品房预售和各类房屋租赁管理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房地产测绘成果利用、审核工作;负责规划区内房地产交易监理工作。?   (三)莱芜市物业管理办公室(莱芜市住宅产业化发展办公室),为市房地产管理局所属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5名,可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执行物业管理政策和法规;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拟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具体规定和标准;负责归集和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指导、监督资金的使用;负责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的审查、申报工作;监督物业收费,处理物业管理投诉。研究建立我市住宅开发建设的技术体系;办理住宅建设与住宅产业化的专项业务工作;拟定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管理办法、评定方法、标准及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住宅部品推荐目录》,对不符合节能、节地、节水、节材、计量、环境保护等要求及质量低劣的部品、材料实行强制淘汰;组织开展有关住宅及部品的技术开发,提供住宅技术服务;组织住宅产业化宣传活动。?   (四)莱芜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整建制划入市房地产管理局,原建制规格(科级)、编制(15名)、经费形式(自收自支)不变,可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3名。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拟定房屋拆迁管理有关规定及补偿、安置标准;负责房屋拆迁管理、纠纷裁决及拆迁单位资质审查等工作。?   (五)莱芜市房地产管理局钢城分局,为市房地产管理局派出的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编制8名,可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2名。?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钢城辖区内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的初审工作,房产纠纷的调查处理和房地产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房地产开发行业的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管理与监督检查;房地产中介业务的行业初审管理;房屋的拆迁管理和危房改造工作;物业行业管理;“一保两补”政策的落实;指导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和辖区内安康居住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