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5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关于印发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煤炭工业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7-27

施行日期:2006-07-27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关于印发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煤炭工业管理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巴政办[2006]11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煤炭工业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经自治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已报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煤炭工业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自治区编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煤炭行业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新机编字〔2005〕72号),设置自治州煤炭工业管理局。自治州煤炭工业管理局是自治州人民政府主管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的直属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煤炭工业发展和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结合自治州的实际,提出巴州发展煤炭工业的地方性规章和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炭经营资格的初审、年检和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协调煤炭产、运、需关系,实现产需基本平衡。
   (三)组织制定自治州煤炭工业总体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以及年度计划;提出合理开发利用巴州煤炭资源的建议,促进行业结构调整,统筹规划全州煤炭工业布局,对全州的煤炭工业实行行业和安全管理。
   (四)按照自治区提出和编制的巴州煤田地质勘探规划、煤田灭火规划,协助自治区监督煤田地质勘探和煤田灭火计划的实施。
   (五)依法整顿煤炭生产和经营秩序;关停违法开办和经营以及布局不合理的各类煤矿。
   (六)实施科教兴煤战略,组织搞好煤炭科研攻关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推动煤矿技术改造,提高行业整体素质,改革煤炭工业技术面貌,推动高产高效矿井和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
   (七)负责全州煤炭工业经济运行动态和煤矿安全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收集发布州内外煤炭经济技术、市场信息,提供信息、技术、管理、咨询服务;负责组织煤炭行业经济技术合作和交流。
   (八)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和上级授权,组织协助查处煤矿伤亡事故。
   (九)组织、指导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职业危害防治、煤矿救护队及其应急救援工作。
   (十)负责煤矿使用的设备、材料、仪器仪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查处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煤炭企业。
   (十二)承办新疆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和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自治州煤炭工业管理局内设3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的党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信息、保密、财务、人事、精神文明等行政事务,负责局机关经费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煤炭工业管理科:根据国家发展煤炭工业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发展巴州煤炭工业的方针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依法整顿煤炭生产秩序,负责关闭非法和布局不合理的煤矿;负责煤矿生产许可证、煤炭经营许可证的审查和上报自治区审批、颁发与管理,维护市场公理竞争秩序;组织制定自治州煤炭工作总体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实施科技兴煤战略,指导煤矿技术改造,推动高产高效矿井和质量标准化建设;组织煤炭工业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掌握分析全州煤炭工业经济运行动态,收集、统计、发布煤炭经济技术、市场信息并提供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三)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对全州煤矿安全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组织调查和处理煤矿违法违规等行为。参与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和协调企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州煤炭企业管理者安全资格培训和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负责煤矿安全事故信息报送。
    三、人员编制
    自治州煤炭工业管理局,为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正县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12名(其中:自治区编委分配下达6名,从自治州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连人带编划入6名)。县级领导职数3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科级非领导职数1名(副主任科员)。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