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甘肃省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章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5〕9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省政府部分机构的通知》(甘政发〔2005〕36号),撤销甘肃省煤炭工业局,组建甘肃省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自即日起,启用甘肃省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印章,原甘肃省煤炭工业局印章同时废止。 附件:甘肃省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模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甘政办发(2005)90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7-27
施行日期:2005-07-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甘肃省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章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5〕9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省政府部分机构的通知》(甘政发〔2005〕36号),撤销甘肃省煤炭工业局,组建甘肃省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自即日起,启用甘肃省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印章,原甘肃省煤炭工业局印章同时废止。 附件:甘肃省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模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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