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128号)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哈尔滨市住宅物业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05年3月1日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石忠信二00五年三月七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哈尔滨市住宅物业管理办法》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哈尔滨市住宅物业管理办法》。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发布部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128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章
公布日期:2005-03-07
施行日期:2005-03-07
时效性:已失效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128号)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哈尔滨市住宅物业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05年3月1日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石忠信二00五年三月七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哈尔滨市住宅物业管理办法》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哈尔滨市住宅物业管理办法》。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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