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四川省旅游定点管理办法》的决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24-1号 2003年5月27日)
《四川省旅游定点管理办法》已经2003年4月2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决定予以废止,自2003年5月27日起停止施行。现予公布。
发布部门:四川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章
公布日期:2003-05-27
施行日期:2003-05-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四川省旅游定点管理办法》的决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24-1号 2003年5月27日)
《四川省旅游定点管理办法》已经2003年4月2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决定予以废止,自2003年5月27日起停止施行。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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