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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200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赣市府发[2005]33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4-25

施行日期:2005-04-25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驻市有关单位:

现将《赣州市200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赣州市200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平安赣州,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本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基本原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灾害点的分布

(一)2004年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2004年,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88起,造成6人死亡,1人受伤,倒塌房屋16间,损坏房屋281间,破坏农田46.1亩,直接经济损失192.3万元。

在省、市2004年防治方案所列入的35个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未发生灾害,但大部分点处于不稳定状态,潜在危害大;部分灾害点进行了专项治理,缓解了危害;各点的情况见附表。

(二)全市地质灾害的主要特点

1、地质灾害的类型:以群发性、突发性的小型崩塌、滑坡和地面塌陷为主。

2、崩塌、滑坡发生区域:多处于变质岩、花岗岩分布的丘陵山区,主要发生在江、河、湖(水库)沟的边坡和前缘开阔的山坡、铁路、公路、工程建筑边坡等;地面塌陷主要发生在覆盖型岩溶区和矿山开采区。

3、地质灾害时间:多在多雨季节,地质灾害发生数量与年降水量、特别是暴雨强度呈正比例关系,按月份主要发生在4?9月。

4、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诱发地质灾害的直接原因主要是集中性强降雨,群发型地质灾害的区域与强降雨区域基本吻合,造成人员伤亡的重要地质灾害大部分都与建房切坡有关。滑坡、崩塌的诱发因素主要有降雨、地表水的冲刷(浸泡)、开挖坡脚和蓄水排水、堆填加载、劈山放炮等有关。地面塌陷的诱发因素与区域地下水下降和矿山采空、地下疏排水等有关。

5、地质灾害整体上呈发展之势,人为诱发因素和人为影响加重因素所占比重逐渐加大,主要与城乡建设(包括农村建房切坡)、交通建设、水利建设、矿山建设等人为因素有关。

(三)2005年全市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1、2005年降水趋势预测

根据市气象台3月16日的《赣州市2005年汛期降水趋势预测》:我市4-6月总雨量正常略偏少,为580-640毫米;具有4、6月雨量少、5月雨量多的特点,4月为180-220毫米,5月为260-300毫米,6月为160-200毫米;汛期降水相对集中期主要出现在5月上旬前期和5月下旬前期。汛期将出现在6月下旬中结束(即夏至节气后)。7-9月总雨量偏少,为300-360毫米。降水时空分布不均,有中等程度的伏、秋干旱发生。另外,今年将有2-3个台风影响我市。

2、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我市的地质环境条件、近年的天气情况及引发地质灾害的因素分析,结合今年的降水趋势预测,预计今年我市的地质灾害数量、规模和危害在总体上接近常年水平,将高于2004年,地面塌陷将会增加。

(1)、地质灾害主要发生时段为4~9月。集中降水时段和此后的数天,容易出现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灾害;久旱及久旱逢雨,容易出现地面塌陷灾害。

(2)、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主要区段:

我市变质岩、花岗岩分布的丘陵山区和覆盖型岩溶区、矿山开采区是地质灾害易发区、次易发区。主要分布在:

宁都-石城崩滑流易发区:包括宁都县东部,石城县北部的有关乡镇。

崇义-南康崩滑流易发区:包括崇义全部,上犹大部,南康以北,大余西北部等乡镇。

宁都-赣县崩滑流易发区:包括宁都、兴国县北西部,赣县茅店-白石等乡镇。

于都-定南崩滑流易发区:包括龙南、定南、安远、寻乌县大部,全南、信丰县南部,瑞金市、会昌县西部,宁都县西南部,兴国县梅窖,于都县东部、南部,赣县长洛-韩坊等乡镇。面积13424平方公里。

我市其它丘陵山区是崩滑流次易发区。

地面塌陷易发区:包括瑞金市沙洲坝,宁都县青塘-于都县银坑,信丰县铁石口、西牛,龙南县桃江,大余县荡坪等地。

地面塌陷次易发区:包括于都县禾丰、梓山,全南县小慕等。

山区建房切坡段,城镇规划区切坡段,采矿采石场,新建和改扩建铁路、公路边坡,尤其近几年施工形成的高陡边坡,水库(电站)坝肩,溢洪道及引水(灌)渠等是可能发生滑坡崩塌的主要地段。

地质灾害发生的具体区域和强度,与当时集中降雨的区域和强度有关。各地要密切关注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及时做好应急预警工作。

二、地质灾害影响的范围和威胁对象

我市地质灾害影响的范围和威胁对象主要是易发区、次易发区内的人员和城镇、村庄、学校、旅游景区(点)、矿山、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农田。

(一)重点防护区

根据我市历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和地质环境条件分析,设置十个重点防护区段(见附件2、附件4)。

(二)全市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见附件3)

三、全市重点防范期

4-9月为我市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在连续集中降水时期及此后数天内,尤其容易发生地质灾害,应加强重点区段、重要灾害点的防范,必要时应采取临时紧急避让,避免人员伤亡。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县(市、区)应成立以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资源(地矿、矿管)行政主管部门在同级政府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建设、水利、交通、铁路、旅游等部门各自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成政府主管领导牵头,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管理体系。

(二)健全各项地质灾害防灾制度

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巡查制度、灾情速报制度和月报制度。加强国土资源(地矿、矿管)与气象部门合作,实时发布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责任,做到人员到岗,公布联系方式和联系电话,确保联络通畅。有地质灾害技术支持任务的单位要积极协助国土资源(地矿、矿管)主管部门,切实做好应急技术服务工作。县级国土资源(地矿、矿管)主管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规定,做好地质灾害灾情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险情的速报工作。

(三)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准备工作

1、加强宣传培训工作

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地矿、矿管)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经常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有关法律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尤其受威胁地区人员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和发布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各县(市、区)要在汛前对辖区内地质灾害情况进行调查,掌握各隐患(危险)点、危险区段的情况。划定重点防范期、重点防护区段和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逐点制定防范措施,落实防灾责任,发布本行政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完成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项目县(市)要充分利用项目成果,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防治方案。

3、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作。

汛前,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有条件治理的要进行治理;暂时不能治理的,应对受威胁的居民采取避让措施。由工程建设引起的地质灾害,责任单位要及时做好防治工作。各级政府要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加强汛期巡查、监测工作,完善群测群防网络

重要防护区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由所在县(市、区)明确防治责任单位、责任人,完善县、乡、村、组四级群测群防网络,建立和落实基层联户防灾责任制。及时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落实巡查监测和报告责任,发现险情有扩大、加剧异变情况或其他明显征兆,要及时上报并立即组织人员撤离。

建设、交通、水利、铁路、矿山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所属建设场地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并做好监测、防范工作。

(五)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各县(市、区)要认真制定和实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作好灾害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或重大险情,及时启动灾害应急预案,并按应急预案要求进行防灾和抢险救灾。发生中型地质灾害执行《赣州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六)保证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工作必需的投入

各级财政应安排必要的资金,专项用于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报和地质灾害防灾应急工作的组织、抢险救助、避让搬迁、应急治理和灾后恢复与重建的经费补助。

(七)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三同时”制度

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避免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等规划时,充分考虑地质灾害防治。尤其要加强农村建设用地规划,引导农户按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建房。

2、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三同时”制度,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建设工程要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同时进行。

3、禁止陡坡开荒和不合理切坡,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从事爆破、削坡和进行工程建设等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对已有陡险边坡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应在当地基层政府统一部署下,采取必要的排水、削坡减载和压脚加固等防治措施。

五、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表(见附件1)

附:1、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表

2、赣州市2005年地质灾害防护区说明表

3、赣州市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2005年)一览表

4、赣州市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及重要隐患点分布图

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表

责任区    责任单位

责任人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章贡区    区地矿局

方海戎  局长  8295326 13507979886    黄金开发区  区规划国土局

黄晓珍  副局长 8371103 13970110936    赣县     县地矿局

邓检发  局长  4436166 13807974496    上犹县    县地矿局

张圣福  局长  8521939 13907974736    崇义县    县地矿局

罗光林  局长  7614533 13807072218    南康市    市地矿局

朱汉祚  局长  7818522 13807971398    大余县    县地矿局

周云林  局长  8729309 13870776965    信丰县    县地矿局

王晓升  局长  3338615 13707023379    龙南县    县国土资源局

钟可容  局长  3541701 13970711928    全南县    县国土资源局

陈 炜  局长  2632359 13307078736    定南县    县地矿局

陈 林  局长  4281236 13576693996    安远县    县矿管局

钟少灵  局长  3752006 13803586668    寻乌县    县矿管局

凌永生  局长  2849199 13807073535    于都县    县矿管局

黄炎峰  局长  6418353 13807973695    兴国县    县国土资源局

卓秋生  局长  5323302 13803574333    瑞金市    市矿产局

江渭清  局长  2522125 13807975222    会昌县    县国土资源局

罗志欣  局长  5633088 13807075265    石城县    县国土资源局

陈必燃  局长  5713030 13907072306    宁都县    县国土资源局

谢亦礼  局长  6817730 13879779968    赣州市    赣州市矿产资源管理局

曾海林  副局长 8133443 13879729666

技术支持:

黄敬祧  站长  8126714              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赣州站

朱祥培  大队长 8228310 13803589968    省地勘局赣南地质调查大队

注:市局值班电话:8133497

赣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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