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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黄山市200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黄政办[2005]37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5-12

施行日期:2005-05-12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做好我市200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74号令)的规定,市国土局会同市建委、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共同编制了《黄山市200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第三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五月十二日

黄山市200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市国土局 市建委 市交通局 市水利局
  (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地质灾害防治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重大建设项目的成效。为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我市是地质灾害的多发地区,全市查明地质灾害和隐患点1575处(滑坡和崩塌931处、不稳定边坡599处、泥石流43处,地面塌陷2处)。2004年全市在降雨量较常年偏少的情况下,发生各类地质灾害54起,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289.3万元,新发现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1处,威胁36户100人。

通过对市内18个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5条新建公路的汛前地质灾害调查,今年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今年1~3月,我市已发生或发现各类地质灾害26起。其中,老地质灾害点活动加剧的4起;新发现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1处;新发生地质灾害点21起,均为较大规模的地质灾害隐患,地质灾害发生的次数较常年同期明显偏多。今年新发生的21起地质灾害中,由于公路切坡引发的滑坡多达20起。近年来的工程建设,特别是低等级公路和小水电建设,给我市地质灾害的防治带来新的问题,建设时堆放在路边和山谷中的废渣成为引发泥石流的重要隐患,建设后留下的高陡边坡直接导致滑坡的发生。

二、主要灾害点的分布

由于工程地质条件和地形地貌条件的共同作用,我市地质灾害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全市各乡镇都有灾害隐患点分布,目前我市有重大灾害隐患点18个、重要灾害隐患点81个,主要分布2个区域、4个地段:

1.歙县东部??休宁南部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该区包括歙县东部、南部,休宁的南部,积约2000Km2,该区人口密集,地形起伏较大,山势陡峻,工程地质条件复杂,三阳大断裂和浙西大断裂分别从该区的北西侧和南东侧穿过。由于人多地少,为了维持生计,大面积的毁林开荒,山上的植被相对较差,并有众多村庄建在山坡甚至山脊处。通达工程、水电建设加剧了地质灾害的发生。

2.黄山区中南部??祁门北部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该区包括祁门的西部、北部,黟县的北部,黄山区中部、南部地区,面积约2400Km2,工程地质条件与歙县东部地区相似,但人口相对稀疏,山上植被保存较完好,由于近年来小水电、乡村公路的建设,破坏了该区的地质环境,地质灾害频繁发生。

3.屯溪中心城区地质灾害多发地段

该地段为市政府驻地,面积32Km2,地质构造条件复杂,断裂发育,岩石破碎,岩性差异大,人类工程建设活动频繁,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口众多、财产巨大,近年来不断发现新的灾害隐患。

4.祁门祁山地质灾害多发地段

该地段位于祁门县祁山镇,面积15Km2,为中晚元古界的浅变质岩,岩性存在一定的差异,加之节理和片理发育,大部分地方风化层的厚度较大,岩土体的工程地质性能较差,同时北东向的断裂较为发育,加上修筑公路、农村建房和气象等因素的共同影响,引发了该区的地质灾害。

5.歙县徽城镇地质灾害多发地段

该地段为歙县人民政府驻地,人口密集,岩石破碎,风化层厚度大,地质构造条件较复杂。由于历史的原因,工程建设缺乏合理的规划,高切坡、无序建房现象严重,易发生地质灾害。

6.黄山风景区地质灾害多发地段

该地段为世界级地质遗迹保护区,地质构造条件复杂,地形地貌条件复杂,地质灾害发育。由于为著名的旅游风景区,来往的车辆众多,人员流动性大,地质灾害防治任务重。

三、地质灾害威胁的对象、范围

1.山区农村

全市1575多个灾害点中,有1300多个点分布在山区和农村,直接影响灾害点附近农民住房、乡镇政府、村委会的安全,威胁人口达4.5万人。

2.交通干线和旅游公路

除屯黄公路外,去年新开工和完成的公路成为地质灾害高发地段,际联?儒村公路、狮石公路、太平?龙门公路、冰潭?山后公路、源芳?白际公路灾害频发,同时公路建设时堆放的废渣留下发生大规模泥石流的隐患。

3.中小学校

全市还有7所中小学校、530余师生受地质灾害的威胁。

4.工矿企业和水利设施

受灾害影响的工矿企业和水利设施有7处,范围5Km2,很有可能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群死群伤的后果。如屯溪区江西山滑坡、祁门城东高明崩塌、黄山区的皖太选矿厂泥石流等。

四、重点防范期

1.气象预测:地质灾害的发生80%与气象有关,降雨量(冬季表现为冰冻)的多少直接影响到灾害的规模和成灾的范围。据气象趋势分析,今年汛期降水总量偏多,各月分布不均匀,属偏涝年份。梅雨期雨量偏多,6月中旬末下旬初入梅,7月上旬末出梅。6月下旬到7月上旬有一段降水集中期,暴雨和大雨频繁,出现洪涝灾害可能性较大。

2.灾害预测:2005年的地质灾害发生仍以崩塌和滑坡为主,并有一定次数的泥石流,灾害重点防范时间为5月~7月,特别是6月的中下旬,极易出现大暴雨和特大暴雨天气,存在诱发大规模灾害的可能性。

崩塌:主要在公路沿线,特别是新修公路如际联?儒村公路、狮石公路、太平?龙门公路、冰潭?山后公路、源芳?白际公路、仙源?三溪公路的切坡地段是崩塌的高发区,需要重点防治。

滑坡:主要在歙县东部?休宁南部、黄山区中南部?祁门北部地区,县乡公路、旅游公路,屯溪中心城区、歙县徽城镇、祁门祁山镇是滑坡的高发地区。

泥石流:重点防范区为黄山区的三口?新明地区、祁门的赤岭?雷湖地区、黟县的美溪地区,际联?儒村、太平?龙门等新建公路沿线成为新的泥石流重要防治区域。

五、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的原则是“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落实到各个具体的灾害隐患点则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围绕如何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如何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开展防治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

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指挥长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各区县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协调、指挥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市直有关部门和区县的主要领导必须掌握本辖内区的地质灾害发生情况,负责各自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区县与乡镇、乡镇与村民委员会要层层签定责任书,分片包干,把地质灾害防治任务落实到每个领导干部身上,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心。

2.明确责任、分工负责

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条例》和省政府[2003]69号专题会议纪要明确的职责分工,紧密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领导和协调当地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研究决定有关重大问题,对地质灾害的抢险和救灾工作给予指导、协调和支持;财政部门按照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部署,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防治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的防治和救助工作;发改委按照政府的部署,做好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计划审批,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纳入建设生态市(县、区)规划,重大建设项目选址应综合考虑地质灾害防治问题,从源头上预防或减轻地质灾害的破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规划、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预报工作;规划部门要按照国家标准,补充、完善城市总体规划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内容,审批建设项目时充分考虑项目建设用地条件;建设部门要依法强化工程勘察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勘察设计、施工;交通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交通干线特别是公路沿线地质灾害的防灾预案编制和实施,做好防灾抢险人员、防灾物资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路线的畅通;水利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境内沿江沿河及水利设施地质灾害的防灾预案编制和实施,加强对病险水库、堤防以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库岸及附属设施的监控和防御工作;林业部门负责加强对山区泥石流等因水土流失而引发地质灾害地段的植被保护和林地征用管理,并指导和督促林地权属单位制定生物治理方案,恢复植被,控制水土流失;教育部门要负责中小学校地质灾害防治的指导、监督工作;中小企业局按照政府的部署,负责指导本部门内的企业编制因生产活动引发的矿山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并按照预案指导、监督防灾抢险工作;卫生部门负责地质灾害发生后,组织医疗卫生队伍开展灾区的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气象部门在制定气象发展规划中应包含地质灾害气象监测预报内容,做好强降雨事件预报服务工作,与国土、广电部门合作,发布地质灾害气象警报,地质灾害发生时提供抢险现场的气象服务;环保部门在制定环境保护规划中,应包含地质灾害防治内容,在抢险救灾中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预防可能发生的环境二次污染;地震部门承担重大工程地震灾害评价管理,参与重大地质灾害的综合论证,提供年度地震趋势会商意见。

3.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建立灾害预警预报系统

由于我市大部分灾害点分布在农村和边远山区,工程治理的可能性不大,在没有搬迁之前,要加强灾害点的监测工作。虽然我市已建立覆盖全市的监测网络,但有些灾害点的制度不够完善,没有观测记录,应急转移路线不明,今年各区县政府必须加强这项的工作,在主汛期到来之前,对灾害的监测人员开展一次基础知识培训,制定灾害点监测的标准,使这项工作制度化,确保灾害发生时能提供准确的信息,为政府指导抢险救灾提供正确的依据。

4.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

地质灾害的防治不仅是政府部门的事,也是广大人民群众自己的事。市直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要按照《条例》的要求,发挥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和防范教育工作,让广大群众了解什么是地质灾害、地质灾害的严重性、地质灾害发生的前兆和防范措施,提高公众的防灾避灾意识。特别要让广大群众知道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

5.认真执行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制度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要求,落实地质灾害巡查、值班、速报、应急调查制度。各区县政府、黄山管委会要认真落实《黄山市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值班制度》、《黄山市地质灾害灾险情速报制度》、《黄山市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制度》、《黄山市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制度》、《黄山市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制度》等六项制度,在主汛期到来之前,把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到各灾害隐患点、责任单位和受威胁的群众手中。

6.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抢险小分队

各区县政府、黄山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必须根据《条例》的规定和《黄山市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制定和完善本部门、本级政府的专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成立相应的应急抢险队伍。

六、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根据《条例》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地质灾害的防治实行属地管理和责任归口管理,即灾害点有主管部门的由主管部门负责;灾害点虽没有主管部门,但属人为诱发或有受益人的,由诱发者或受益人负责;自然因素引起的地质灾害,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

1.市建委、市规划局

责任范围: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市、区县中心城区、建制镇、农民新村。

防治措施:(1)编制部门地质灾害防灾预案;(2)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立项之前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3)中心城区、建制镇、农民新村项目规划建设之前的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工作;(4)检查各在建工程项目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指导地质灾害预防工作。

2.市交通局、市公路局

责任范围:全市境内的国道、省道、县道及徽杭、铜屯黄高速公路沿线。

重点监测灾害点:屯黄公路皮园村滑坡。

防治措施:(1)编制部门地质灾害防灾预案;(2)在未治理之前,加强监测工作,注意观测坡体形态变形及植被变化情况;(3)遇紧急情况,按黄山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处理。

3.市水利局

责任范围:全市境内的水库、小水电站、河岸的边坡和堤坝。

防治措施:(1)编制部门地质灾害防灾预案;⑵遇紧急情况,按黄山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处理;⑶积极配合做好地质灾害勘察工作。

4.市教育局

责任范围:全市的中小学校。

重点监测灾害点:歙县小川中学、祁门新安小学。

防治措施:(1)编制部门地质灾害防灾预案;(2)重要灾害点组织专人监测,观测坡体形态及植被变化情况;(3)遇紧急情况,按黄山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处理;(4)积极配合做好地质灾害勘察工作。

5.市卫生局

责任范围:全市医院、乡镇卫生院。

重点监测灾害点:屯溪区医院

防治措施:(1)编制部门地质灾害防灾预案;(2)重要灾害点组织专人监测,观测坡体形态及植被变化情况;(3)遇紧急情况,按黄山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处理;

6.屯溪区人民政府

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

重点监测灾害点:屯溪区江西山、西杨梅山滑坡、黄山市电机厂宿舍滑坡、黄山建工集团宿舍后山滑坡

防治措施:(1)由各灾害点的主管单位、部门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2)加强监测,观测坡体形态及植被变化情况;(3)做好宣传工作,增强群众的防灾和自我保护意识。

7.黄山区人民政府

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

重点监测灾害点:黄山区新明乡三合泥石流、龙门乡轮渡村窑上滑坡、太平?龙门公路、仙源?三溪公路(黄山区段)。

防治措施:(1)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2)加快危险区内住户的搬迁工作;(3)加强监测,观测坡体形态及植被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及时避让;(4)加强宣传工作,增强群众防灾、救灾意识。

8.徽州区人民政府

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

重点监测灾害点:徽州区周林田滑坡。

防治措施:(1)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2)加快危险区内住户的搬迁工作,严防已迁户回迁;(3)加强监测,观测坡体形态及植被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避让、及时报告。

9.歙县人民政府

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

重点监测灾害点:歙县皂?滑坡、苏村长川滑坡、昌溪石际滑坡、岔口白石库滑坡、狮石公路。

防治措施:(1)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2)加强监测,观测各隐患点的坡体形态及植被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避让、及时报告;(3)暂时无法治理、但灾情严重的灾害点加快搬迁避让工作进度,防止已搬迁的住户回迁。

10.休宁县人民政府

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

重点监测灾害点:休宁叶?滑坡、阳台滑坡、官?滑坡、际联?儒村公路(休宁段)、冰潭?山后公路、源芳?白际公路。

防治措施:(1)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2)做好已迁出群众的安置工作,防止回迁;(3)实施截排水措施;(4)加强监测,观测坡体形态及植被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及时避让。

11.黟县人民政府

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

重点监测灾害点:黟县泗溪晓源滑坡、际联?儒村公路(黟县段)。

防治措施:(1)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2)加强监测,观测坡体形态及植被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避让、及时报告。

12.祁门县人民政府

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

重点监测灾害点:祁门城东高明崩塌、新安小麦坞滑坡、箬坑流源滑坡。

防治措施:(1)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2)加强监测,观测坡体形态及植被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避让、及时报告;(3)加强宣传工作,汛期尽量不在危险区内活动。

13.黄山风景区管委会

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

重点监测灾害点:汤云线崩塌危岩体。

防治措施:(1)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2)加强危险路段的巡查工作;遇紧急情况,按黄山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处理;(3)抓紧汤云线9K+500m崩塌危岩体工程治理工作。

附件:1.黄山市地质灾害防范工作联系电话

2.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国家、省国土资源部门常用联系电话

3.黄山市重大灾害点防治责任表

4.黄山市重要灾害点防治责任表

黄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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